「暴走團」儼然成了新的流行指標。繼之前在臨沂和南通因暴走團而引發諸多新聞,為了給暴走團讓路,青島交警部門近日在部分路段設置了禁行令,限制車輛在晚間的通行。針對市民質疑,青島交警表示:於法有據。青島交警的回應足夠硬氣,但卻顯然是鸡同鴨講。沒人懷疑交警有封路的權力--重大活動、特殊節慶、車流管制、道路施工,開車的人誰沒遇到過幾次封路呢?不同的卻是,這一次為暴走團封路,是為了經濟發展、城市形象,還是緩解交通壓力、方便市民出行?
說破天,暴走團也只能算為了一個小團體、幾十人的利益。一方面,他們占用道路活動為的是鍛煉自己的身體,既不是城市發展,也不是公眾利益,為了這一小撮人犧牲長期另外一些市民的利益,是不是值得?是否有違公平原則?另一方面,市民固然有利用公共設施鍛煉的權力,但是在有人行道、公共設施、健身器械的情况下,是不是一定要采用暴走團的形式?是不是一定要占用道路進行鍛煉?這就好比家中管道壞了,一個人可以選擇自己修理,也可以請物業幫忙,但要是堅持請來整個裝修團隊,每日在固定時間停掉整棟的水電煤氣來敲打一番可以是可以,但起碼也要取得同樓居民和物業的同意。眼下的情况卻是,類似「物業」的交警部門出於支持市民鍛煉的好意放行暴走團,但同在這一區域居住的市民和道路使用者同意了麼?若沒有同意,這樣的措施合理性又表現在什麼地方?只能說,為暴走團讓路,於法有據,卻於理不通。青島交警的縱容和保護,絕對不是最好的管理方式。
背后是老齡化的社會問題
其實,作為一個走哪都帶著記步設備的資深「走路黨」來說,筆者并未發現暴走對身體健康帶來多大的影響,但之所以仍一直戴著,則完全是出於社交媒體分享的需要。用時髦的話來說,「哥走的不是路,走的是寂寞」。對於以退休中老年為主體的暴走團來說,與其說主要為了鍛煉,倒不如說是為了融入新的群體,尋找新的人生意義,排解退休生活的空虛和孤單。在這一點上,暴走團和廣場舞、相親角、出國爆買,抑或是逛超市、打麻將、畫花鳥,都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今天的暴走團,明天也隨時可能變成「暴怒團」、「爆發團」。對於正逐漸走入老齡化社會的中國來說,如何引導和規範這一群體的行為,或許才是最應當深入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