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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部委聯手懲戒保險失信者
2017年 08月 31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保監會等31個部委昨天聯合發布《關於對保險領域違法失信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副局長羅青在發布會上介紹說,備忘錄確定保險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為保險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認定的,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各類保險機構、保險從業人員以及與保險市場活動相關的其他機構和人員。

    失信者買房買車受限

    以國務院相關文件確定的行政性、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懲戒原則為基礎,備忘錄共規定了6大類28項聯合懲戒措施。包括限制聯合懲戒對象市場准入,包括限制設立證券、保險、商業銀行等機構,限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限制取得認證機構資質;在任職資格方面,限制擔任金融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對當事人加強日常監管檢查,其違法失信行為作為股票發行審核、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等。此外,還將限制聯合懲戒對象部分消費行為,包括其房產、交通工具等方面的消費等。在優惠政策方面,失信人員還被限制申請政府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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