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订阅服务 | 广告服务 | 电子报 繁体 | 简体

 
 

   
 



香港商報>>電子報內容>>重要新聞

中共最高領導人為何稱總書記?
2017年 10月 26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25日上午在北京舉行,習近平當選中共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簡稱:中共中央總書記),是1982年十二大以來中共最高領導人的職務稱謂;歷史上,也曾以書記、委員長、總書記、主席等為名稱。

    1921年中共一大召開時,鑒於當時黨員數量少、地方組織尚不健全,選舉出三人組成的中央局,陳獨秀任書記。二大、三大選舉出的領導人,稱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四大,是中共歷史上首次稱最高領導人為中央執行委員會總書記;從當時的黨章規定看,總書記的職責是總理全國黨務。

    五大、六大選舉了中央委員會,最高領導人分別稱總書記、主席。從1945年七大至1977年舉行的十一大,最高領導人稱中央委員會主席。1982年中共十二大通過的新黨章重新使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的稱謂,不再設主席。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再次成為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人的職務稱謂,并延續至今。

    歷史上相當長時間里,中共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組織都實行書記制,主要負責人以「書記」稱呼。不少黨史研究者認為,這源於1846年馬克思、恩格斯圍繞共產主義組織負責人稱呼所進行的討論,馬克思主張稱書記。在當時的歐洲,書記一職是指事務級、辦事級勤務員。一大會議召開時,新生的中國共產黨贊同馬、恩主張,也參照蘇聯共產黨的做法,稱黨的負責人為書記,表明了要為人民服務的決心。

    建黨96年后,總書記、書記仍是中共最高領導人及各級黨組織負責人的稱謂。

    

 
(來源: )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