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議會(嘉湖北)議員李月民指出,他作為景湖居小業主,又是當區議員,職責所在理應反映受影響居民生活的訴求,他更是經歷整個泥頭山事件的全部過程。他表示,1996、1997年嘉湖山莊分批入伙,當年向泥頭山是一片綠油油樹林,又有魚塘,環境非常清幽。所以望樹林、魚塘的單位較無此景的單位價高出10%,到2003年,泥頭山開始有大型泥土車傾瀉大量泥土(收費),開頭一周只有幾輛泥頭車,小規模地傾瀉泥土,到2007年10月開始則大規模地傾瀉泥土,一天有幾百部泥頭車。截至2008年3月前傾倒泥土車多達5萬架次,整個泥頭山堆積高度達25米,居民投訴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到2008年3月后停止傾瀉泥土,在政府要求下對方種上樹木和草,大約到了2013年至2014年期間,對方向規劃署申請堆建築廢料,遭到當區居民反對,對方申請未獲城規會通過。
規劃署應加強執法
李月民表示,到了2016年農历新年,突然有幾部大型推土機,一夜之間將泥頭山之前種植的草木全部推倒,居民極為緊張,再向政府部門投訴,故政府叫對方停止推倒草木,同時,規劃署、屋宇署、地政總署及環境署等政府各部門采取執法行動,制止對方有重新堆積泥土之舉動。而李月民於本月9日去信城規會指出,絕大部分居民反對上址填土規劃申請,理由是對方今次申請標題為「……准許文娛場所……」實情為在非法傾倒泥頭及建築廢料上的任何土地用途均「非法」,不能獲得政府額外「准許」,而在非法傾倒的沙泥廢料上「再填土」,無形中間接承認非法的沙泥廢料「合法性」。信中指出,規劃署應優先處理在分區大綱圖引入后非法傾倒的大量沙泥處理問題,城規會應指示規劃署加強執法,清走泥山,還原舊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