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最近在一次訪問中說80萬公屋單位足夠應付香港基層的住屋需要,引來多方批評。無論建制「泛民」,都批評特首,認為80萬公屋單位不能應付香港人的住屋需要。可是,80萬單位不夠,卻無人說出多少單位才夠。
須增申報資產次數
公屋制度,原意與其他福利制度一樣,是幫助有需人士。可是,像獅子山學會一直指出,就算一人百萬年薪,只要將收入花光,令資產不變,就依然可以霸着單位。政府在今年更改制度,由雙軌改為單軌,即是只要收入或資產超出限定,就要交出單位。獅子山學會極為歡迎這個改變,亦看到很多人在新制度未實行時,急忙以綠表或其他方法買入居屋,證明有很多公屋住戶,的確是資產豐厚。
說到這里,筆者通常都會問,究竟香港有多少人有迫切住屋需要?亦即是,有多少人是無家可歸?最新數字指出,香港無家可歸的人高達1500。如果要安置這些有迫切需要的人,不就只需要1500個單位?
當然,公屋服務的社群,亦即是會申請公屋的,不止無家可歸的人士。近年公屋輪候冊,增長最快的,是30歲以下的單身人士。很多人一到18歲,不是考車牌,而是去填表申請公屋。很多人批評他們為「廢青」,可是,筆者反而覺得無需要批評他們,因為始終如果他們收入及資產符合要求,申請公屋是合法的。
問題是,這些人遞交申請時,只是18歲,可是,到下一次申報資產收入時,已經是5年或更久,有誰可以知道他們會否已經大學畢業,成為專業人士,收入資產超出輪候公屋的限度?
所以,為了準確知道公屋輪候冊上的人必定是依然符合要求,政府必須增加輪候人士申報資產收入的次數,由4至5年一次,改為2至3年一次。我們能清楚知道輪候冊上數十萬人,究竟有多少已經不再需要公屋幫忙,才能清楚知道公屋實際的需要。
福利制度理應設限
特首說公屋單位應該有限,然后靠增加流轉來應付基層需要,這一點我們獅子山學會是絕對支持的。公屋制度理應是助人的福利制度,但經常有報道,說富戶霸占單位,或者新移民在內地有物業,但機制無辦法過濾這些無需要幫助的人,直接令住在惡劣環境的人繼續受害。
獅子山學會認為特首的言論有值得支持之處。公屋制度是福利,當然應該有限。制度必須能有效分辨有需要人士,并將霸占福利的人趕離制度,這是使制度保持助人功能的唯一方法。或許有一天,當特首再接受訪問,被問到要有多少公屋單位才夠,她或會回答我們已經有足夠單位,下一步便是減少數目,因為香港已經愈來愈少人需要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