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村民諾參與海外鄉僑存憂慮
荔枝窩圍村辦民宿鬧分歧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駿報道:政府在新一份《施政報告》擬定10億元進行鄉郊保育及活化工程,而早於2016年有民間團體、機構已與荔枝窩社企「暖窩」合作「永續荔枝窩鄉村社區營造計劃」,去年中再推出「荔枝窩客家生活體驗村」計劃,并獲馬會資助約5000萬元修復倒塌的25間村屋,該村屋主可自願參與計劃,條件是參與修復村屋方享有租期20年的村屋使用權,屋主獲得20年年租限期租金共20元。「暖窩」發言人稱,11月3日,在政府、民間機構、沙頭角鄉委會及鄉議局成員見證下,11位居港、旅居海外村民與計劃方簽約,惟有部分旅居海外鄉僑對計劃制訂和實施存有較大分歧,主要是發展未有兼顧村民整體利益,亦對計劃方之一的村辦社企組成的認受性存疑。
馬會資助5000萬元復修
新界東北偏遠鄉村荔枝窩是一條擁有超過300年歷史的客家圍村,曾氏、黃氏二姓村民分別居於村中的巷角區、西源徑及下門坪。幾十年前,村民海外謀生,祖屋年久失修,約三分之一需修復方可居住,故此,「荔枝窩客家生活體驗村」計劃方夥同執行方、香港鄉郊基金向城規會提交該項計劃的申請文件,今年8月11日獲批,而香港賽馬會亦資助約5000萬港元為部分村屋進行修復工程,計劃方荔枝窩社企「暖窩」董事、村代表之一曾偉業一行於去年7月份先於伯明翰、北愛華商會,向海外村民講解該項計劃,惟部分海外村民對計劃存有較大分歧。
15歲於海外謀生、現旅居愛爾蘭鄉僑村民曾換新指出,他曾居於下門坪的祖屋,15歲時於海外謀生,雖在海外,但村民在一個社交網絡群組,能夠知道村事,去年年初該計劃做完后才到海外推銷該計劃,海外村民亦沒有看到鄉郊基金給城規會該計劃申請內容,亦看不到「阿公」(村集體)受益,擔心受騙,故此,原定有12名村民參加該計劃簽約,最后,有1名村民退出,今年9月份,有五六十名海外村民返港并參加村民大會,反對該計劃先斬后奏,而他個人主要反對在村搞民宿,擔心外來人入村,治安轉差。
海外村民批事前未諮詢
另一名海外村民、曾居於巷角區祖屋的曾順安稱,他於1975年於英國謀生,一直關注村務,今次搞民宿之前沒有諮詢過海外村民,該計劃馬會資助5000萬元用途,海外村民無人知曉,村代表們又不聽海外村民聲音,一意孤行。
講客家話多過廣東話的鄉僑村民曾運賢表示,他1963年移居英國南部,14年前返村后,近年花百萬元翻新於巷角區的祖屋,他反對做民宿,因為什麼人都可入村,又擔心本村人與外來人溝通不好。1966年於英國謀生的曾瑞香表示,租賃條件太苛刻,馬會給5000萬元資助費,但基金方面向村民要求20年的村屋承租期,出租人才獲得20元的租金,他形容買一包烟都不夠,對全村村民無益,希望給一筆款「阿公」。
引發族群兄弟財產糾紛
現居於英國的鄉僑村民曾光稱,今年7月13日他致信城規會,代表海外村民反對該項計劃,主因是看不到這份計劃對海外村民和本村好處。這批海外村民在英國和香港都不反對該村發展,但發展一定要兼顧村民整體利益,反對是該計劃沒有給「阿公」利益,不只是馬會資助一筆錢的問題,而是,要實質利好村中設施,包括鄉公所、道路、廁所及碼頭,該計劃也未提及能體現社區居民的利益。
他指出,該計劃修復村屋只是個人的事,而非全村之事,更何况該計劃亦引發族群、兄弟之間財產糾紛,而物業名稱變更的細節問題也沒有解決,村代表於海外推介只有簽字畫押之舉,而村辦社企組成又沒有鄉僑村民參與,其認受性存疑。村代表們於海外推介承諾也流於口頭,包括治安問題未見明文列出。現時都未見一份租賃合約,而計劃亦未提及僑鄉所關注改善村公所、村路及碼頭等環境,故此,海外村民深感憂慮。
10月底村大會各方表態
故此,10月31日全村大會上,部分海外村民與會時向制訂該計劃的各方人士表達分歧和擔憂所在。參與該項計劃的村民曾漢民稱,多年前他由海外返到香港,見到農田荒廢、村屋殘舊。數年前林先生(林超英,香港鄉郊基金會主席)到他的村,問他有無興趣參與復耕計劃,作為農地主的他表示願租地予復耕計劃。
當年,鄉郊基金以低價租田搞復耕,之后,荒田回復五六十年前父輩的農田環境,之后,林帶人調研復耕,他則向林反映再過幾年荔枝窩便沒有幾間完整的村屋,建議可否想個辦法修復村屋,不僅為他自己,也給香港下一代看,包括他的英國出生的子女看,林回說這個想法好,指出給市民、給香港的大學做科學實驗都是好事,之后,林回覆稱修復村屋時,有很多情况是未能預計到,首先要看村屋毀壞程度,另外,還要問村長了解有多少村民自願參與修復村屋。
已向城規會申請獲通過
他續表示,2016年7月,兩位村代表、鄉郊基金董事吳祖南去北愛、伯明翰見海外村民介紹該計劃,同時,修復村屋計劃經過政府多個部門,最后,向城規會申請獲通過。曾居於荔枝窩西源徑的曾漢民表示,他與兩個「阿哥」已各拿出一間祖屋參與體驗計劃。他指出,承租者修復村屋是一大筆數目,其建築外觀不會改,簽約后他已從承租方領取了20年租約租金20元,平均每年1元租金體現合約精神,村屋修復后他可獲得每年兩周的使用期,如於春秋二祭,農历新年可以入住。簽約后10年死約,10年生約,到了10年,村民可按總修復費用比例付費,收回租屋使用權。他表示,以他自身的經濟不可能修復村屋。
原居民曾和盛表示,他曾居於林中西源徑98號,現時整個祖屋爛着,所以參與該計劃,希望修復后給下一代子孫看到。他稱,不論是10年或者20年后收回祖屋,只要每年有兩周住上修復好的祖屋就非常開心。
不接受散客限過夜人數
荔枝窩村村代表之一、社企「暖窩」董事曾偉業坦言,去年7月25、26日,他與另一名村長及鄉郊基金董事帶同計劃內容的PDF文件先去英國北愛、伯明翰,只是向海外村民介紹計劃,目的是告訴海外村民,有這樣的機會,村民是否參與屬個人之事,如果進行村中公投,決定實施該項計劃,這對自願參與者不公平。
另外,他指村屋只是私人產業,與「阿公」沒有直接關系,如果產權不清,可以不參與,與計劃沒有直接關聯。有關治安問題,他也向村民解釋不接受零散客人,接受網絡登記團體,規定於村中過夜人數不超過80人。他澄清於海外介紹該項計劃時,馬會還沒有撥款及資助數目,之后,賽馬會基金資助近5000萬元僅限於修復村屋,而資助采用實報實銷方式撥款,而非一筆過撥款予參與計劃修復的村屋。他拿出給政府各部門的信函表示,在制訂該項計劃之前,村長們一直有關注村中各項設施。
實際意義存護客家文化
另外,香港鄉郊基金有限公司主席林超英11月7日在回應村民意見分歧時表示,村屋復修項目不是一般意義的民宿概念,實際意義上它是一個專題學習營,參加指定活動的人士才能入住,而且項目的指導思想是為了存護荔枝窩村的傳統客家建築文化,絕不是為了搞一盤賺錢的生意,談不上「利用村民資產發展」(村民語),將來如有盈餘也只會用在建築物的維修,香港鄉郊基金或村長絕對沒有錢放入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