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線反映,2016年香港貧窮人口多逾135萬,貧窮率約20%,亦即每5人就有一人貧窮。然而,隨着社會不斷討論,愈來愈多人均發現,貧窮線很容易被其他因素扭曲。問題是,到底扭曲程度有多大?又有多少人「被貧窮」了?
15萬人「被貧窮」
其實,貧窮線以住戶收入少於中位數一半的衡量準則,一直以來都受坊間批評未必全面反映貧窮真貌。例如受累人口老化,因為退休而收入大減的長者愈來愈多,就在所難免會推高貧窮人口。當中,無論長者們擁有多少資產,在貧窮線只看收入的前提下,都會被視為貧窮人口。此外,核心家庭數目增多,子女長大后遷離退休父母,也令后者在數學上更易跌落貧窮定義,姑勿論他們需否政府經濟支援。
扶貧委員會的報告便顯示,根據Das Gupta 解構方法計算,單是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動,便令貧窮線定義下的貧窮人口增加6萬人,至於住戶人數和人口規模的變動也分別涉約3.5萬人和5.3萬人;換言之,多約14.8萬是純粹基於計算準則而「被貧窮」,而倘撇除相關無關貧窮的因素的話,整體貧窮率應減少2.16個百分點才對。
45萬「窮人」有樓兼供斷
如果進一步將資產納入考慮,真正的貧窮人口則料更少。理論上,貧窮人口固然較多栖於公屋,惟貧窮線反映,比例卻非那樣凌駕性,只占49.4%;反之,居於沒有按揭供款即亦斷供了的自置居所者,則占了33%,所涉的「貧窮人數」多達44.6萬人(注:名義上他們并非全屬物業持有人,而是居於沒有按揭的物業之中)。試問於今「有一層樓」遠遠勝過「有份好工」的時代里,享受近年資產升值潮的有樓一族難道不是「富」而是「貧」?
值得留意的是,長者貧窮人數雖然高近48萬,但當中近30萬人均非綜援受助人,當中又有21萬人沒有經濟需要,13.4萬人更居於沒有按揭的自置居所。也就是說,根據貧窮線雖說長者貧窮率高達44.8%,惟考慮到上述人口未必真箇貧窮及須予支援,實質的長者貧窮率豈不應該大打折扣?
其實,報告也不諱言指,政策介入后,居於自置居所的貧窮人士,近90%已沒有按揭供款;而更弔詭的是,在貧窮線定義下,其17.1%的貧窮率就遠高於還有按揭要供的住戶的4.8%!試問供完按揭者、亦即擁有資產(asset)的人比較貧窮,抑或是未供完按揭、背負房屋債務(liability)的人比較貧窮?年輕貧窮戶也見減少
總的來說,貧窮線無疑嚴重受到人口因素影響,而不計資產只計收入的準則更是荒謬之極。其實,報告已詳細列明不同計算辦法下的貧窮狀况,這些數字才真正具有意義,社會各界實不宜僅僅聚焦到135萬及約20%的吸睛貧窮「大數」。這包括,依社會特徵分類的話,貧窮長者人口縱然按年增加5.4%,但貧窮綜援戶、貧窮單親戶、貧窮新移民戶,以及有兒童的貧窮戶,都分別減少3%至8%,而在政策介入后更大跌6%至10%。
最后必須補充,以上所說非為否定香港的貧窮問題,而是希望全面準確地探討香港的貧窮現象;否則,試問政府又如何對症下藥地扶貧滅貧?難道將資源浪費在根本不貧窮的人身上,才是公共財政及社會討論的應有之義?例如,貧窮公屋住客雖然減少,但除無按揭外其他居於私樓的貧窮人數卻大幅上升,且為數不少,便顯示政府在房屋支援方面必須加大力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