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田徑代表隊出色的跨欄女將呂麗瑤在臉書公開10年前曾遭前教練性侵,事件震驚各界。香港70多位精英運動員更發起聯署聲明,期望社會加強對運動員被性侵的關注,對任何形式和程度的性侵「零容忍」,遏止性侵、尤其是兒童性侵在體育界的發生。
筆者在此對呂麗瑤的不幸經歷深表痛心及難過,并致以慰問,其實不只體育界,我們經常也可以從報章媒體中看到演藝界發生類似的性侵事件。香港是商業社會,從事演藝、文化、體育的追夢者一直不受重視,政府對我們投放的資源也未必太多。就算受害了,為了追夢、生活,也只能夠忍氣吞聲,也有些是不知應如何面對而不敢說出來,終導致犯罪者逍遙法外。
筆者認為,雖然不同的機構都訂立了防止性騷擾政策及程序,指出性騷擾的定義及類別,并且指明要釐清關系界線,但一般都含糊不清,難以分辨和釐清。若不幸受害,每因難以舉證,到最后還是不能夠采取任何的行動或起訴。
雖然如此,筆者仍希望是次事件能喚起公眾對兒童及女性遭受性侵的關注。政府和有關機構應正視事件,審視現行的「猥褻侵犯」條例是否適合?現行政策又是否有足夠的保障?最重要的,是希望業界同工若遭遇任何性侵事件,都能勇於發聲及求助,絕不應縱容任何施害者禍及更多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