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國現行憲法公布實施35周年,12月4日是第4個國家憲法日,也是香港首次開展憲法日宣傳教育活動。
憲法與基本法是「母法」與「子法」的關系。基本法根據憲法而制定,基本法的一切效力和權威來源於憲法。否定憲法對香港的效力,就是否定基本法對香港的效力,因為憲法和基本法本屬一體,不可分割。
的確,憲法是「一國兩制」的根、沒有憲法就沒有香港基本法。「一國」是「兩制」的根本前提,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憲法對「一國兩制」事業和香港是「福」、是「根」、是「本」,是「定海神針」。沒有憲法就沒有基本法19世紀美國著名的政治家Daniel Webster說:One Country, One Constitution, One Destiny.(一個國家、一部憲法、一種命運。)這句話鑲嵌在費城的美國憲法博物館大廳的牆壁上,它提醒美國人:要認真對待憲法,因為憲法是所有人的保護神,沒有憲法就沒有美國,沒有憲法就沒有美國的成功。
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與國家其他地方行政單位比較而言,享有無與倫比的高度自治。基本法訂立具體條文,授權香港特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這四大權力是維護、鞏固、提升香港利益的最有力體現,是憲法賦予的。因此,憲法可以說是「一國兩制」的保護神,沒有憲法,就沒有基本法,香港的獨特角色、地位就不可能存在。
必須尊重認同國家制度
憲法第1條開宗明義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這一條對特別行政區同樣適用。尽管香港不適用社會主義制度,但必須尊重、認同國家主體依照憲法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必須尊重、認同憲法規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重大的國家制度體制。
近年來,激進反對派和「港獨」勢力在社會上、在校園內排斥「一國」、抗拒中央、搞所謂「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用各種歪理邪說來否定、詆毀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的管治,否認香港是國家一部分的事實,有些人甚至采用激進或暴力方式,將分裂主義企圖訴諸於行動,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改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重大的國家制度體制。不管這些人打出什麼旗號,偽裝成什麼理論和口號,從行為上看是荒謬的,從性質上講是違憲違法的,必須毫不猶豫地予以反對和遏制。
憲法「序言」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多民族國家。」第一章「總綱」規定:「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憲法》不但在全國範圍內適用和具約束力,亦適用於并約束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條清楚指出,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12條又清楚說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對待「港獨」,必須是零容忍和零空間。
國家主席習近平視察香港期間指出,要加強香港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教育,他強調這是「一國兩制」實踐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維護香港法治的應有之義。
香港有些年輕人不了解憲法,不了解國家和民族的歷史,不清楚香港的前世今生,受到別有用心的反對派政客蠱惑荼毒。為了「一國兩制」長期實施,為了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也為了香港年輕一代的健康成長,社會有責任在香港加強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教育,樹立正確的「一國兩制」觀念。
香港工商專聯會會長 楊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