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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電子報內容>>九州評彈

黑公關到底黑了誰?
2017年 12月 11日 00:00    香港商报
 

    這幾天,馬雲因為回應與趙薇的關系,登上了頭條。雖然,外界都將注意力放在馬雲和趙薇到底熟不熟的問題上。但是,筆者卻觀察到馬雲在記者的采訪中明確提到了「網絡黑稿」現象的存在。無獨有偶,近日,前《第一財經日報》總編輯秦朔發聲稱,近期互聯網行業的「黑公關、謠言、水軍」等等問題不斷浮出水面,成為熱點,但迄今一直聽不到相關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的聲音。秦朔提到的「黑公關」,一般是指企業被「黑」了。它的成立需要滿足3個條件,分別是:報道內容失實、有組織的公關操作以及最終達到詆毀品牌的目的。基於這個前提,一般情况下的「黑手」就只有競爭對手和以負面新聞敲詐廠商的媒體。正所謂,有錢能使鬼推磨,部分網絡營銷公司和丟失職業道德的媒體,將黑手伸向了企業。在筆者看來,雖然他們可能會一時達到經濟目的,但從長遠看會嚴重損害媒體行業的公信力以及造成公眾對網絡信息源的失信。與此同時,隨著移動互聯網的飛速發展,相關部門也應加強對網絡媒體、互聯網輿論環境的監督。

    黑公關自掘行業墳墓

    20年前,媒體行業還是紙媒以及廣播、電視台的天下。傳統媒體新聞采編的流程規範嚴格,假新聞相對較少出現,更別提黑公關現象。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媒體形式、傳播渠道發生了巨大改變。網絡使得新聞的傳播速度更快,也促使更多反轉又反轉的新聞事件誕生。與此同時,一批網絡水軍、黑公關也隨之而來。單說競爭對手下黑手的情况,筆者了解到,所謂的網絡營銷公司擔當「黑公關」的角色,在自媒體、網絡媒體以及傳統媒體等眾多渠道上,有策劃地發布內容失實的黑稿,并購買水軍在事件中引導輿論、引發公眾的關注。再說,同樣扮演「黑公關」主角的媒體,這類媒體往往通過負面新聞敲詐廠商,要求廠商在媒體上投放廣告或其他,否則就爆料廠商的黑料。這類情况屬於新聞敲詐,也屬於「黑公關」的範疇。無論是上述哪種情况,都有媒體的參與。而這些行為業都是在自掘媒體行業的墳墓。眾所周知,新聞最重要的標準是真實性。因為經濟利益,部分媒體參與到黑公關的行業,發布失實報道,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了媒體行業的規範、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和公眾的知情權。如何避免媒體行業的整體喪失?筆者認為,除了行業自律外,更重要的還需相關部門從法律法規上從嚴處置「黑公關」的行為。正如秦朔所建議的一樣,中宣部、國家網信辦、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等應組織專門調查組,就互聯網公司競爭中的「黑公關、謠言、水軍」問題進行專項調查,并將結果公之於世。對已存在的「黑公關」行為,發現一起,嚴打一起,并建立長效的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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