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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投」門檻大降
2017年 12月 13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台灣立法主管部門昨日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大幅下修「公投」提案、成案以及通過等三階段門檻。其中提案只需獲最近一次正副領導人選舉總人數的萬分之一,成案門檻由5%降至1.5%,通過門檻就是有效贊成票數,由達選民總人數1/2降至1/4。輿論認為,未來類似「台獨」議題「公投」成案幾率大增。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據報道,民進黨自1993年起推動「公投法」,2003年國民黨、親民黨以席次優勢,通過門檻較高的「公投法」,之后多年來歷經6次全台性「公投」均未通過。去年民進黨再次上台并在立法院占絕對多數席次,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公投法修正案」,大幅放寬「公投提案」「聯署成案」以及「通過」三階段門檻。

    未來「公投」提案門檻大幅降低至僅需最近一次大選選舉總人數的0.01%、而聯署成案門檻由5%下修到1.5%,通過門檻則放寬至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25%后,同意票相對多數就算通過。以2016年大選選舉人數1878.2991萬人為基準,未來只需1879人就可提案發動「公投」、28.1745萬人聯署成案,469.5748萬人出門投票,并獲得簡單多數就通過。

    不過,在修法過程中,時代力量黨團提出要將「公投」適用事項,增列「憲法」修正案復決、「領土」變更復決以及「新憲法」制定,在立法院院會表決時遭國民黨及民進黨立委聯手否決。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對此表示遺憾,批評修法只是打破門檻限制,但藍綠卻聯手打造「新鳥籠」「公投」。

    另外,「公投法」修正通過后,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主管機關也由行政院,改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并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未來全台「公投」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地方「公投」為地方政府。

    除了公民可提案發動「公投」,新法也授權行政院可針對「重大政策之創制或復決」,經立法院同意后可提案「公投」,立法院須在行政院提案后15日內議決,若經立法院否決,行政院在2年內不得重新提出。

    藍綠齊稱還權於民

    民進黨團表示,民進黨積極推動修法,就是要把人民的權利還給人民;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也說,這是還權於民的具體展現。不過,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李鴻鈞則提醒,一口氣大幅降低門檻,將造成「公投」常態化,一天到晚在「公投」,「公投」變暴投。

    事實上,觀察過去6個過不了的全台性「公投」,會有「強化國防公投」「對等談判公投」「台灣入聯公投」「務實返聯公投」四項「公投」可以過關。輿論認為,未來類似「台獨議題公投」成案幾率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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