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全國股轉公司昨日召開新三板分層與交易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全國股轉公司總經理李明表示,此次改革實施,交易制度為1月15日新系統上線后實施;分層實施的時間不變,為明年的4月30日;信息披露細則從今年年報,即2017年年報開始實施。
李明表示,新三板發布新制定的三個文件,一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挂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二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三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全國信息披露細則。
李明表示,關於分層制度,原有的創新層轉讓標準,一是盈利條件偏高,二是營收規模偏低,共同准入標準缺少對股東人數的要求,導致公眾化水平層次不齊,此次分層制度的修改完善總體思路是在保持現有分層基本結構不變的邏輯下,調節部分准入和標準,促進更多優質企業向創新層集聚,公眾化水平,為后續改革措施打好基礎。在分層制度方面,調整净利潤標準、營收標準,共同准入增加合格投資人人數不少於50人等,將維持標準改為合法合規為主。
新三板將引入競價交易
交易制度改革的內容分為三大塊:引入競價交易,具體而言,創新層企業單個交易日中將會有5次集合競價轉讓的時段,而基礎層全天僅有15點會進行集合競價撮合。此次改革取消了盤中協議轉讓,以后協議轉讓僅有盤后協議轉讓和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兩種方式,其中盤后協議轉讓的門檻為10萬股或成交金額100萬元,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用於收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