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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動計劃」必須要規管
2018年 01月 01日 00:00    香港商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就選舉安排檢討展開公眾諮詢,到去年12月29日截止,許多市民已向政府當局表達了意見,這次諮詢其中一個焦點問題,就是應否規管戴耀廷在上屆立法會選舉前發起的「雷動計劃」,政府將這一事項的討論,聚焦於選舉調查的規管,是否縮短投票時間,以及互聯網的使用等,其實是在回避問題,處置不當,有可能會縱容「雷動計劃」對選舉的破壞。

    「雷動計劃」影響選舉

    戴耀廷策動的「雷動計劃」,透過互聯網等渠道,收集一部分聲稱是自願參與計劃的選民的投票意向,再結合港大民研及其他一些社會的民意調查,最終在投票當日,向參與計劃的選民發出投票指引,引導選民投票給某些候選人,以達致影響選舉結果,令某些候選人增加勝選機會。「雷動計劃」對選舉帶來多項影響,其中一項顯著的影響是有一批參與計劃的選民,拖延到投票最后階段,聽取了「雷動計劃」發出的投票建議之后,才前往票站投票,結果出現投票結束時,仍有大批選民排隊等候投票,以及部分票站最終的投票時間延遲至翌日凌晨等現象。另一項影響是上屆立法會選舉臨近投票日前,突然有幾位候選人公開宣布「弃選」,并呼籲他們的支持者轉投票給他們推介的其他候選人。這一現象也引發爭議,有些意見指出,香港目前的法例和法規中并沒有「弃選」的安排,而候選人受「雷動計劃」影響,公開表明「弃選」,但實際上卻無法弃選,因為他們的姓名仍保留在選票的候選人名單中,這有誤導選民的作用。另外,「弃選」的候選人,又轉為他人拉票,其中涉及選舉宣傳和廣告開支不公平的情况,也值得討論。

    政府應重視規管

    毋庸置疑,「雷動計劃」確實對上屆立法會選舉帶來很大的冲擊,令選舉結果發生扭曲。這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起公眾諮詢,相信也是希望能修正其中影響選舉,造成不公平的問題。但是,政府的諮詢文件,將問題聚焦於三個方面,其一為投票時間,其二為網絡宣傳在互聯網發布選舉廣告的規管,其三為選舉調查的規管,這讓筆者十分不解。投票時間是否縮短其實對防止「雷動計劃」影響選舉并沒有大的作用,因為只要有「雷動計劃」,就一定會出現大批選民等到最后時刻才前往票站投票的情况。因此,問題的關鍵在於規管「雷動計劃」。同樣,「雷動計劃」透過互聯網向選民發放信息,干擾選民的投票,影響選舉結果,需要關注的也是「雷動計劃」本身,而非互聯網。互聯網只是工具,規管互聯網的使用,一來難以施行,二來也阻止不了「雷動計劃」的危害,所以,歸根結底還是應否規管「雷動計劃」。

    至於規管選舉調查,目前對投票日票站調查已有一定的規管,包括調查機構,調查信息的發放等,對於投票日以外的民意調查和信息發放,則沒有太多的規管。眾所周知,民調以及信息的發放會對選舉造成干擾,導致選舉結果發生變化,所以,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對民調和民調信息發放都有相關規管。以台灣為例,就規定在選舉投票日前的一段時期,禁止對外公開發放任何民調信息,以防止有人借民調干預選舉。相比之下,香港對選舉民調的規管仍較寬松,亦尚未能最大限度地防範有人借民調干預選舉的情况出現,政府有必要就此作出檢討。

    更需要進一步指出的是,「雷動計劃」的策動者和執行者們如何收集信息,如何處理和發放信息是完全不受監察和規管的,也就是說,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向選民發放信息,直接誤導選民,如果繼續完全不加以規管,那麼有些人就可以藉此肆意操控和破壞選舉。「雷動計劃」對香港的選舉破壞性極大,政府當局必須要重視,加以規管和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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