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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一地兩檢」便民利民
2018年 01月 18日 01:42    香港商报
 

  

   「一地兩檢」便民利民

  城市智庫香港經濟及物流政策

  研究中心 于承忠、袁尚文

    現時,有關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的爭議不斷。其實,高鐵香港段可參考「深圳灣模式」,即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龍總站的指定區域執法,除了出入境、清關及檢疫外,還可以享有部分拘捕權。

  深圳灣口岸在2007年啟用,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6年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授權港府在深圳境內的港方口岸區範圍內實行全封閉式管理,實行香港法律,並由香港的執法人員管理。這既符合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亦不會增加旅客的法律責任或減低他們的法律權利。在運作上,深圳和香港會有各自的口岸區,區內按本身的法律和規例進行海關和出入境檢查。雙方口岸區相互毗鄰,但不會重疊,以免造成司法混淆或真空。

  若然廣深港高鐵沒有「一地兩檢」的措施配合,香港離境與內地入境均須分別在兩地辦理出入境手續,這樣的話,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則無法併入整個大中華高鐵網,效益亦大打折扣。事實上,港深西部通道(包括深圳灣口岸)自開通以來實行「一地兩檢」的經驗證明是成功的,並造就了一個便民的好開始。

  「一地兩檢」推廣到其他口岸,也當有助兩地的人流和物流;只須在設於香港的聯檢大樓內,一並完成香港與內地的海關及出入境手續,大大縮短過關時間,以便利市民、促進經貿及貫穿交通網絡,打造香港成為中國南大門人流的集散點。在此情況下,落實在香港「一地兩檢」,實現兩地鐵路網的無縫連接,其意義將更深更遠。希望市民理性理解當中利弊,政府也應理順相關政策和措施,平息爭議,發揮和創造在中國「八縱八橫」高鐵網絡的無窮潛力。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