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確立工作重點
三年完成防風險攻堅戰
【香港商報訊】昨日,保監會公布的2017年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現場評估結果顯示,去年172家保險公司平均分為75.45分,比2016年提升1.43分,中國保險公司有效提升了公司風險管理能力。尽管保險業運行趨穩,但防風險依然被監管方視為頭號工作。保監會當日發布《打贏保險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總體方案》,計劃用3年時間完成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與處置、打擊違法違規保險經營活動和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三大類工作任務,切實打贏保險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處置少數問題公司風險
《方案》中防控和處置公司治理失效風險、資金運用風險以及打擊數據造假行為等是本次工作重點。三大類具體分為21小項,小項又按照優先級分為二星和三星。
在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與處置方面,《方案》明確,要防控和處置少數問題公司風險。制定有針對性的風險處置方案,有序可控化解少數問題公司風險,防止個體風險演變為局部風險、局部風險演變為系統性風險。
公司治理失效風險方面,要全面排查「三會一層」運行情况,重點解決制衡機制缺乏、授權管理混亂、關鍵崗位缺位等問題。嚴厲追究保險公司總經理等高管的責任,開展股東背景穿透性審查。
資金運用風險方面,重點防範保險資金違規投資風險,特別是逃避關聯交易監管、向特定關系人輸送利益的風險。重點防範非理性併購、炒作股票、透過金融產品巢狀違規開展不動產投資、短錢長投等激進投資風險。重點防範投資失敗導致大額損失的風險;保險業務風險方面,要防控流動性風險,關注由於管理能力不足可能導致的利差損風險。
股權違法違規從重處罰
在打擊違法違規保險經營活動方面,《方案》特別指出,監管部門將堅決打擊違規出資和違規股權交易行為。加強保險公司股權監管力度,嚴查保險公司股權違法違規行為。集中整治入股資金不實、關聯關系不實、股權代持、提供虛假材料等問題,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依法從重處罰。
對於違規投資行為,保監會將集中整治保險資金運用亂象,嚴肅查處違規利用保險資金加槓桿、違規開展多層巢狀投資、違規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違規開展股權投資、違規開展境外投資等行為,嚴禁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堅決制止明股實債等變相增加實體經濟成本的違規行為,依法從重處罰相關機構和責任人。
對於非法集資、數據造假、銷售誤導行為和理賠難等問題,監管部門也將重拳出擊。
將修善八大類制度
在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方面,《方案》提出要修改八大類制度。
保監會將修訂《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研究制訂市場准入管理的工作實施細則。修訂《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改革市場准入審核機制,建立健全的工作機制和審批流程,嚴把准入關口。強化資本金真實性審核,強化增資審核,強化股權轉讓審核。建立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強化監管標準和程式的公平、公開、公正。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市場准入制度,《方案》用了「改革」一詞,而對於其他七項制度的提法都是「改進」。
對於公司治理監管制度,保監會相關部門將起草《保險公司治理監管辦法》,修訂完善保險公司「三會一層」監管規則,建立高管履職監督評價體系;對於資金運用監管制度,將建立對瀆職行為和違規行為的終身追責制度;對於互聯網保險監管制度,保監會將研究相關機制并專門制定互聯網創新型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