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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設一帶一路獎學金
2018年 01月 18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為推動成都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教育交流與合作,吸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學生來蓉學習研修,成都市日前特設立「一帶一路」留學生政府獎學金暨成都市東盟藝術獎學金。博士每學年每人最高可領4.2萬元,本科生每學年每人最高可領3萬元。

    「一帶一路」獎學金用於在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獎勵招收的來自「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外國留學生。東盟藝術獎學金主要用於資助來自東盟國家的留學生在市屬高校藝術類專業接受本科及以上層次的學歷教育,同時,將來自成都市國際友城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歐美國家的優秀留學生納入資助範圍,資助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總人數的25%。

    資助對象為正在申請或已在有關高校學習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專科生和進修時間在六個月及以上的進修生。學歷獎學金從確定獲獎學年起,除因中途取消獲獎資格,每學年經考核合格,均可獲得獎學金,直至結束在校學習;非學歷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實行一次性獎勵,從獲獎年度計算,3年內不得重复申請。成都市教育局將「一帶一路」獎學金和東盟藝術獎學金納入部門預算并根據財政資金安排額度實行總額控制。

    須有「帶路」沿線國家國籍

    申請人應當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須擁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籍,持有有效外國護照,對華友好,身體健康。在校期間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在讀學校校紀校規,且表現良好、成績優秀。申請人就讀本科,應獲得相當於中國高級中學畢業的學歷或證書;申請人就讀碩士,應具有學士學位或相當學歷;申請人就讀博士,應具有碩士學位或相當學歷。申請人的語言水平符合在讀高校的要求。未獲得中國政府獎學金、四川省政府獎學金、成都市友城政府獎學金或其他類似獎學金。「一帶一路」獎學金與東盟藝術獎學金不重复享受。

    博士每年最高可領4.2萬元

    獎學金主要用於資助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綜合醫療保險費。其中,「一帶一路」獎學金標準為,博士生3萬元/人/學年,期限不超過3學年;碩士生2.5萬元/人/學年,期限不超過3學年;本科生2萬元/人/學年,期限不超過4學年;專科生1.5萬元/人/學年,期限不超過3學年;非學歷生0.1萬元/人/月,累計最高不超過1萬元/人。

    東盟藝術獎學金標準為,博士生4.2萬元/人/學年,期限不超過3學年;碩士生3.6萬元/人/學年,期限不超過3學年;本科生3萬元/人/學年,期限不超過4學年。獎學金的申請每學年受理一次,每年9月接受申請。申請人按照獎學金申請條件,在規定時間內向就讀高校提出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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