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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險資被禁「輸血」地方債
2018年 01月 19日 01:42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中保監、財政部昨日對外發布消息,明確保險資金運用涉及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提出要規範保險資金投資,堅決制止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兩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 支持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指導意見》明確,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關係國計民生的各類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政府投資項目,嚴禁保險機構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地方政府也不得向保險機構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

  意見要求,保險機構應當妥善處理涉及地方債務的存量投資業務,逐筆排查是否合法合規,要充分評估地方財政可承受力,不得通過融資平台公司違規新增地方政府債務。地方政府要依規推進財政及舉債信息公開,保障保險機構知情權。

  在審慎合規開展創新業務方面,意見明確保險機構不得通過股權投資計劃等創新方式違規形成地方債務,堅決制止地方政府以引入保險機構等社會資本名義,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上新項目、鋪新攤子。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台文件,有利於引導保險機構和地方政府盡職盡責開展舉債融資行為,有利於強化保險機構責任意識,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實現行業和實體經濟發展的雙贏。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