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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下決心增加泊車位才是正途
2018年 01月 27日 23:46    香港商报
 

  對於政府提出增加《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罰款的建議,我是支持這個大方向。遵守交通規則,乃每一位道路使用者的基本責任。因應罰款額自1994年起就未曾作出調整,相關阻嚇力難免隨着通脹而逐步減弱。然而,加價是否必定可以解決違泊的問題呢?

  車位不足衍生阻塞問題

  根據運輸署的資料,10年間全港登記車輛累增接近五成,不過同期泊車位只是增加不足一成。當中有四成的落差,新增的車輛究竟泊在何處?對於大多數市民而言,他們除了擔心自己的居住空間,「有車一族」更要擔心泊位不足問題。當中不少還要「車温食」,他們的「温食車」也需要地方停泊;而當每個停車場都爆滿時,無可避免就要在街頭違泊。

  看看近年落成物業,車位與單位的比例。2014年建成的「麥花臣匯」,車位與單位的比例,為1比49。車位不是漂白水,不可以胡亂稀釋。大埔新入伙的寶鄉恏每逢假日停車場門口總會排起長長的隊伍,可謂一位難求。輪候泊位期間,車龍往往霸占了一條行車路,雙線頓變單線,每當大型車輛希望在路口轉彎,便會被困其中。一個新近建成的屋恏,也因為泊車位不足,而衍生了交通阻塞等等的交通問題。其他舊發展區的情况,更是不堪想像。

  單方面增罰款捉錯用神

  假若局方在沒有考慮市民的實際需要,只懂得單方面增加罰款,可謂捉錯用神。當局需要有全盤的規劃,提供足夠的泊車位滿足需要。在泊車位充足供應的前提下,如果還有車主出現違泊,增加罰則才合理。

  當局可以考慮在現有的地契、規劃標準之中,引入更多的誘因,以鼓勵私人發展商增設更多的泊車位。否則,從商業角度考慮,多賣一個住宅單位或商舖,回報自然比多賣一個車位更可觀。再者,房委會在規劃資助房屋的時候,亦需要擔負起帶頭作用。外國有自動化多層泊車系統,占地不大但泊車量大,省地、省時、省力,十分切合本港需要。當局有否考慮研究引入相關系統?

  還望政府體諒車主因為泊位不足而被迫違法的無奈,真心實踐本屆政府與民同行的精神。立法會議員陳克勤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吴梓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