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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居民可應聘河北事業編
2018年 02月 09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據國台辦官網昨日轉發河北省一項通知,提出「事業單位招聘台灣居民工作」的規定,具大陸一般大學學歷的台灣學生以及具大陸承認學歷的台灣居民都在招聘範圍。根據通知,被聘用后,「台胞將按照國家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進行管理,與大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崗位晉升、職稱評聘、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子女教學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通知說,這項措施是為落實中共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的「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台灣陸委會對此表示,若對台商經營投資發展有利,且不違反台灣法令,政府并未反對,但盼陸方確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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