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回購電力計劃 屋宇政策未配合
村屋裝太陽能板待拆牆鬆綁
全球暖化加快南極融冰,減緩氣候變化刻不容緩。政府施政報告建議推廣再生能源并與兩電(港燈、中電)簽訂新的《管制協議》,協議將推出「上網電價」計劃,兩電會以較高價格收購市民或機構安裝太陽能板產生的電能,以鼓勵民間推動可再生能源。新界地區有數萬幢村屋,其屋頂具有安裝太陽能板的基本條件,有當區村民和居民稱,已先行安裝太陽能發電,惟政府現行小型屋宇政策與該計劃南轅北轍,安裝太陽能板不獲豁免,更要向相關部門支付4萬元行政費、短期租約等費用,安裝太陽能未有受益,卻要先使未來錢,故要求政府給可再生能源政策「拆牆松綁」。香港商報記者 周駿
上網電價計劃今年末季推出
政府(環境局)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新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於今年末季推出「上網電價」計劃,以鼓勵私營機構及社區考慮投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藉此生產的電力可以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格售予電力公司,以支付他們投資在可再生能源系統和發電的成本。同時,電力公司亦會出售可再生能源證書。社區可透過這些可再生能源證書表達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持,而出售可再生能源證書的收入,亦有助減輕推行「上網電價」計劃對所有用戶帶來的電費影響。
上月中旬,鄉議局環衛、婦青等多個委員會合辦的「太陽能源在香港市民參與的困難和解決方案研討會」,與會百餘名各界人士關注鄉村村屋(丁屋)及私屋引入「上網電價」計劃,惟村屋所需安裝太陽能板發電系統設備,與屋宇署、地政署現時政策相底觸。
現需一次支付4萬元行政費
坑口上洋村村代表劉敏財在會上指出,去年4月知道政府出台這個政策,打算安裝第4代太陽能板,為避免被人指涉僭建,他與西貢地政處商討安裝太陽能板可行性,但處方人員稱,需一次支付4萬元的行政費,另外,地政處更將安裝太陽能板納入「短期租約」範疇,每季需繳納近2.1萬元。他稱,算過一盤數,以所居村屋天台,每天有4個小時吸收陽光,1小時收集10度電、4小時收集40度電,1個月收集到1200度電。若中電向他以每度電4元收購電能,每月他能賺到4800元,然而,他每月卻要向地政處支付「短期租約」費用近7000元,兩者費用相抵,即使有機構免費為他安裝太陽能板,他每月虧蝕近2200元,從這件事情正正反映政府還沒有出台一個政策支持「上網電價」。
他認為,政府角色不能成為牟利機構,故建議政府采用發牌照方式,規管安裝太陽能板是否標準,要求具有符合資格的工程師提供安全、技術支援。如果收取牌照費1000元、2000元都可以接受。而村屋安裝太陽能板千萬不能同僭建扯上關系,如果發現僭建問題,在拆除僭建物后,應允許安裝太陽能板。
劉業強指出可減緩氣候變化
協助村屋安裝太陽能板的梁先生指出,現時村屋天台最多只可建1.5米高的太陽能板,期望屋宇署放寬至2.5米,至於丁屋限制更嚴,居民最多可在天台鋪設2至3塊板。有與會村民指出,應充分利用天台700尺面積安裝太陽能板,以發揮太陽能板最大效能。
出席研討會的鄉議局主席劉業強表示,局方支持減緩氣候變化,同時,配合政府施政報告建議「上網電價」計劃并作出回應,今次研討會也是局方對政府建議的回應及提供社會人士不同聲音。鄉局環境與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邱榮光指出,新界有眾多的小型屋宇(丁屋、村屋),其天台部分可以充分利用環保政策,另外,當地亦有大量的镕置土地、偏遠鄉郊同樣適合、配合政府的環保政策。
與會人士冀以較高價格收購
他指出,鄉議局建議,政府推出相關政策時應將天台所有面積及遮蔭棚部分,安裝太陽能板同時,亦應作為遮篷物料之一,也大大增加收集太陽能的面積、效率和強度。相關政策亦應容許樓梯頂蓋部分裝置改良或先進太陽能收集器,統一安裝標準。镕置土地可仿效香港水塘安裝太陽能收集器,而政府在規劃和地政上應制訂安裝標準,特別是地政處應減免因安裝太陽能的行政收費,全力協助市民根據標準安裝太陽能板系統。
當日,與會各界人士同樣關注政府、兩電能否以較高價格收購電能,對此,邱榮光指出,局方建議參考外國經驗,除增加上網電價外,設立資助,把安裝系統的回本期縮短,發電太陽能系統由超過15年回本期,縮短至3年以下,太陽能熱水系統由超過4年回本期,縮減至2年以下。減免電力公司的聯網接駁收費。環保協進會研發主任邱亦聰表示,去年12月中至上月10日進行市民對太陽能發電的認知調查,逾80%受訪者表示,若政府簡化安裝程序,會考慮安裝太陽能板。66%受訪者接受5至10年回本期。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表示,電力公司至少以4元來回購電力,協助居民縮短回本期,否則難以說服村民參與太陽能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