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董座遭求刑30年
【香港商報訊】為台灣海軍承造獵雷艦的慶富公司涉嫌詐貸,案件昨日宣告偵查終結,高雄地檢署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和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對公司董事長陳慶男求刑30年,并科罰金10億(新台幣,下同)。
高雄地檢署去年8月間,接獲檢舉慶富涉嫌於標得海軍獵雷艦采購案后,為有助向銀行辦理貸款,涉嫌以虛偽文件充作購料證明,假增資向銀行辦理貸款,檢方搜索慶富總部旗下多處公司,傳喚陳慶男、陳偉志及相關業務承辦人員等。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葛光輝表示,海軍籌辦獵雷艦采購案已逾10年,歷經萬難由慶富得標,但相關被告因公司資本額過低、無力負擔巨額履約保證金及預付款還款保證金,且其他投資事業欠缺資金等龐大資金缺口,共謀以虛偽不實采購合約向多家銀行詐得過渡性融資總額,受害總金額高達131億元。
檢方對陳慶男求刑30年,并科罰金10億;副董事長陳偉志則被求刑25年,并科罰金6億。另外,前執行長簡良鑒求刑20年,并科罰金3億。
慶富案大事記
●2017年8月9日,慶富造船遭檢舉涉嫌以虛偽文件向銀行貸款,董事長陳慶男、副董事長陳偉志父子等19人遭傳喚。
●2017年8月10日,陳慶男、陳偉志父子坦承涉案,檢方認定兩人虛偽增資約新台幣34億元,詐貸7443萬美元。
●2017年10月25日,一銀以債權人身分提出對慶富造船「假扣押」與「假處分」。
●2017年11月22日,慶富總部大樓1至6樓建物及部分土地持分等不動產遭查封。
●2017年12月,檢方傳喚海軍及台當局相關人員,厘清慶富中標獵雷艦、海軍撥款及銀行聯貸案疑點。
●2018年2月12日,案件偵結,檢方起訴陳慶男、陳盧昭霞夫婦和兒子陳偉志,以及簡良鑒和李維峰等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