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本報兩會特派采訪組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昨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大會發言人張業遂表示,本次大會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對憲法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審議和通過憲法修正案。
審議通過修憲案是人大會重要任務
張業遂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2018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討論的基礎上提出了憲法修正案草案,提請本次會議審議。
張業遂說,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做出新規範,才具有持久生命力。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后,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和發展分別於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進行了四次修改。
張業遂表示,2004年憲法修改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又有了許多重要的發展變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黨的十九大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重大戰略部署,確定了新的奮斗目標。為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對現行憲法做出適當修改,使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成為憲法規定。
修憲須堅持四項原則
張業遂表示,修改憲法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事關全局的重大立法活動,「這次修改憲法的原則是: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二、嚴格依法按程序進行。三、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確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四、堅持對憲法做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則,做到既順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又遵循憲法法律發展的規律,確保憲法的連續性、穩定性和權威性。」
在回答記者有關國家主席任期修改的問題時,張業遂說,目前,中國共產黨黨章對黨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憲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都沒有做出「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憲法對國家主席的相關規定也采取上述做法,有利於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有利於加強和完善國家領導體制。
國家監察委同中紀委合署辦公
針對有關國家監察委員會的問題,張業遂表示,國家監察委員會是中國特色的反腐敗工作機構。國家監察委員會同中央紀委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
他介紹說,監察法就是反腐敗國家立法。通過制定監察法,實施制度創新和組織創新,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對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構建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