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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幣交叉 幣幣不同
2018年 03月 06日 00:00    香港商报
 

    四幣交叉 幣幣不同

    數字貨幣、虛擬貨幣、石油幣與比特幣

    隨着互聯網及移動支付的日新月异,時下媒體上有很多流行的新金融名詞,令人眼花繚亂,甚至有些讀者不加區別,將各種金融名詞混用,譬如,把數字貨幣與虛擬貨幣等同起來,把比特幣、萊特幣等當作數字貨幣。雖然這些新興的金融名詞還沒有標準的概念,但它們在內涵和外延方面的區別是十分明顯的,可以進行釐清。

    首先,數字貨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數字貨幣可謂五花八門,既包括了具有國家信用作擔保且與現鈔貨幣相對應的電子貨幣,又包括了互聯網領域有關互聯網公司出於經營需要而發出的不具有國家信用的虛擬幣,譬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幣、騰訊公司的Q幣等,還包括受到投資者關注和熱炒的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等虛擬幣。狹義的數字貨幣就是特指國家發行的具有國家信用擔保且能夠像現鈔一樣流動、結算、儲備、交易的法定電子貨幣或者法定數字貨幣。法定數字貨幣與其他數字貨幣最大的不同有兩點,一是發行主體是政府,二是擁有國家信用作為擔保。    最近南美洲的委內瑞拉發行的「石油幣」堪稱是一種典型的法定數字貨幣。2018年2月20日委內瑞拉正式預售該國發行的「石油幣」,據悉,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國家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表示,其石油幣預售首日便獲得了7.35億美元認購訂單。但他沒有披露初始投資者的任何細節,也沒有提供證據來證實這一數據。他表示,委內瑞拉的旅游業、一些汽油銷售和原油交易可能接受石油幣支付。石油幣將於2018年3月正式公開發行。石油幣發行總量約1億枚,預售3840萬枚。

    所謂虛擬貨幣就是指非真實的貨幣,它也是廣義數字貨幣的一種,但不包括政府發行的具有國家信用功能的數字貨幣。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電子游戲或者互聯網金融投資,一般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互聯網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第三類是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萊特幣等。

    比特幣并非貨幣

    近兩年來,作為互聯網金融投資熱點的比特幣,其實就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典型形態。和現行流通的各種法定信用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明確的發行主體,而是由網絡上的無數計算機生成,任何人都有可能參與制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在全球範圍內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并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使用者身份。根據測算,比特幣的網絡生產將會有一個最高限額,即到2140年達到2100萬個的總量上限。

    早在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布消息:人民銀行會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印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比特幣并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禁止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涉足比特幣業務。2017年9月16日中國監管當局宣布,要求境內比特幣交易所制定無風險清退方案,9月底前關停所有比特幣交易平台。比特幣作為一種互聯網的虛擬稀缺品或許還有一定的投資價值,但如果把它當作貨幣看待那就大錯特錯。顏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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