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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個稅莫忘初心
2018年 03月 12日 00:00    香港商报
 

    一聽說要提高個稅起徵點,大家都很興奮。其實,只要一回顧個稅的歷史,心里禁不住一陣心酸,大家甚至都能哭得出來。因為個稅創立的初心,原本是一個富人稅,跟工薪族無關。

    個稅基因早异化1980年9月10日,全國人大通過新中國成立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個人所得稅法,也成為中國改革開放的時代標誌之一。創立個稅法的初衷,主要還在於預防性地調節收入懸殊差距,同時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個稅起徵點當時確定為800元人民幣。而當時普通職工入廠,只有18元一個月;本科畢業生國家分配工作,拿48元月薪算是高工資了;據說,當年正國級的領導們,也只拿500元左右的月薪。查閱資料顯示,1980年全國職工全年平均工資是762元,也就是說,一名中等收入職工的全年收入都達不到一個月的800元的起徵點。在個稅初創的年代,你若是能交上個稅,你會被人羨慕死。總之,歸結為一句話,個稅初心原本是正宗的富人稅。

    個稅跟隨改革開放近40年,「度娘」了一下現狀,2016年全國就業人員年均工資57394元,月均4782元,這對於現在3500元起徵點,基本也就全覆蓋了。個稅居然拐了個發夾彎,從富人稅變成了徹頭徹尾的工薪稅。

    先天缺陷是病根

    個稅的遭遇了典型的基因變异,為什麼會這樣?這是因為個稅制度設計上的先天缺陷之一,起徵點被設計成靜止的死點,永遠滯后於現實。而時代卻在飛速發展。40年前的萬元戶,10前就已經成了貧困戶,當滯后的幅度越來越離譜,稅負痛苦指數越來越高時,未免「窮人」怨聲載道,甚至連富人都看不過去。比如,日前在首都開兩會的中國首富恆大老闆許家印,就呼吁起徵點應提高到10000元。唉,好人還落得富人做了。

    數十年通貨膨脹的侵蝕,萬元戶只得成為歷史概念,那麼現在多少財富才相當於以前的萬元戶?曾經2015年,北京師範大學教授鍾偉的一篇權威學術研究報告,答案是255萬人民幣。那麼又經歷了4年,房價翻番,物價飛漲,鍾教授又沒有最新的數字成果出來,俺們不是磚家,也只得毛估一下,至少也有300萬吧。也就是說,按照個稅的創立初心,只有年收入300萬以上,才有資格交個稅。

    據財政部透露,2017年內地個人所得稅總額11966億元,富貴階層占據了社會近一半以上的財富,但上繳的個人所得稅卻不及個稅總額的十分之一。如果按照300萬的個稅初心標準來收,相當於要讓稅務總局把這超萬億的肥肉,從肚子里再吐出來,恐怕比登天還難。

    善良的人們,總是容易滿足,只好退而求其次,嚷嚷著提高一點,每次都有點熱臉貼冷屁股的味道。個稅起徵點自1980年確定為800元后只歷經了三次調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而哪一次的調整,不都是像驢拉磨一樣,拉一圈,動半圈。

    調整應公式化常態化

    既然從本質上來說,個稅屬於收入調節稅。現狀是的確有調節收入差距的作用,但它不是縮小差距,而是進一步擴大了差距。借鑒國際經驗,建立起調整起徵點的長效機制,實行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指數化,這已是成熟的作法。

    故此個稅起徵點,不能老是擠牙膏,可從立法源頭上,進入制度化的調整。根據GDP的年均漲幅,國民收入的年均增長幅度,通貨澎脹的年CPI指數,地方差距系數,確立一個起徵點的公開調整公式,每一年或二年或三年等商定一個時間段,到了時間節點就例行提高一次。這樣制度化的常態化的例行調整,就可以減緩滯后性,避免由此所引發的窮人的焦慮,重要的話說三遍,創立個稅制度的初衷是富人稅,因而永遠不應是工薪稅、窮人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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