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曉渡當選國家監察委主任
周強張軍分掌最高法最高檢
【香港商報訊】本報兩會特派採訪組報道:在昨天上午舉行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六次全體會議上,楊曉渡當選為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周強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當選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末任監察部長成首任國監委主任
楊曉渡昨天由全國人大會議以2953票贊成、6票反對、7票棄權的結果,當選新成立的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楊曉渡去年在中共十九屆一中全會上晉升政治局委員,並成為中紀委常委及排名第一的副書記。
楊曉渡的另一個身份為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從昨天起,最後一任監察部長成為首任國家監察委主任。在國務院機構改革中,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已被撤銷,職權被併入國家監察委員會。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中,專門增寫監察委員會一節,確立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前不久一篇署名為「鍾紀言」的文章指出,「監察委員會是實現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政治機關,不是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其依法行使的監察權,不是行政監察、反貪反瀆、預防腐敗職能的簡單疊加,而是在黨直接領導下,代表黨和國家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既調查職務違法行為,又調查職務犯罪行為,其職能許可權與司法機關、執法部門明顯不同。同時,監察委員會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既要加強日常監督、查清職務違法犯罪事實,進行相應處置,還要開展嚴肅的思想政治工作,進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做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紀效果和社會效果。」
根據送交全國人大審議的《監察法》草案,國家監察委主任由全國人大選舉;副主任、委員由主任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免。主任連任不得超過兩屆,也就是不能超過10年。但地方各級監察委主任沒有連任限制。
此外,根據監察法草案,監察機關對涉案人員可採取留置措施,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在特殊情況下可延長一次。但外界質疑,留置措施的條款未來可能遭到濫用。
兩位履新副國級出身中紀委
在昨天的人大會議上,司法部長張軍以2951票贊成、5票反對、10票棄權的結果,當選最高檢察院檢察長。
內地知名的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以「今日履新的兩位副國級出身中紀委」為題報道了楊曉渡和張軍出任新職的消息。張軍出生於1956年,武漢大學刑法學博士。曾任司法部副部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2012年11月至2017年2月間擔任中紀委副書記,於去年2月任司法部部長。
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日前表決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重新組建司法部。張軍當選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後隨即卸除司法部長職務,19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七次全體會議將選出新任司法部長。
周強則以2956票贊成、5票反對、5票棄權的結果連任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生於1960年,西南政法大學民法學系畢業,法學碩士。他在2013年當選最高法院院長。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楊曉渡簡歷
杨晓渡,男,汉族,1953年10月生,上海市人,1970年5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1970-1973年 安徽省太和县宋集公社高庙大队知青
1973-1976年 上海中医学院药学系药学专业学习
1976-1984年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医药公司股长、副经理、党支部书记
1984-1986年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医院党委书记
1986-1992年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其间:1988-1989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2-1995年 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5-1998年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1998-2001年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财政厅党组书记
2001-2006年 上海市副市长
(1998-2001年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2012年 上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2-2014年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其间:2013.11-2014.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4-2016年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16-2017年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2017.01)
2017-201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8-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2014年1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簡歷
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首席大法官。
1976-1978年 湖北省黄梅县独山公社周边大队插队知青
1978-1982年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82-1985年 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89年 司法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干部、主任科员,法规司法律法规处主任科员
1989-1991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副处长
1991-1993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处长(其间:1993.03-1993.09挂职任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
1993-1995年 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5-1995年 司法部法制司司长
1995-1997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5-1996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1998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1998-2006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其间:2005.11-2006.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经济体制改革专题研究班学习)
2006-2006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6-2007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07-2010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0-2010年 湖南省委书记
2010-2013年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簡歷
张军,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东博兴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73-1975年 吉林省农安县合隆公社知青、朱家园子大队革委会副主任
1975-1978年 共青团吉林省长春市委宣传部干部
1978-1982年 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1985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95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刑事处书记员,刑事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处长、审判员(其间:1990-1991年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1991-1992年挂职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犯罪审判组副组长)
1995-1998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8-2000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
2000-2001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
(2000-2001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2003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2002年挂职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3-2005年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5-2008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200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8-2012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1.11明确为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2-2017年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17-2018年 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2018-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2012年11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2017年2月不再担任中央纪委副书记、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