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隨着兩會的臨近,各地土地調整進一步放緩,出台的各項政策多為規範、規定類或供地計劃,涉及調控措施的政策不多。財政部與國土部出台的《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辦法》在月初公開披露,進一步明確了土地儲備資金的來源;雄安新區管委會在月內表態,將進一步探索住房租賃管理新模式,不搞土地財政。
規範土地儲備資金來源
近日,財政部、國土部兩部委正式發布《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辦法》,《辦法》明確了土地儲備資金的來源,包括財政部門從已供應儲備土地產生的土地出讓收入中安排給土地儲備機構的徵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開發費用等儲備土地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財政部門從國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於土地儲備的資金;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籌集的土地儲備資金;經財政部門批准可用於土地儲備的其他財政資金。
與2007年發布的暫行辦法相比,本次《辦法》在相關規範方面做得更加細緻,一是土地儲備資金的債務舉措方式被限定為「地方政府債券籌集的土地儲備資金」,土地融資僅能以專項債券方式實現,其他融資方式將退出市場。二是進一步明確了土地儲備資金的使用範圍,避免資金的違規挪用。三是要對土地儲備資金進行績效評價工作,明確工作責任,有利於嚴格保障土地資金的合規使用。
雄安新區租賃住房新模式
雄安新區表態,將以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為抓手,以大數據監管平台為依託,引入內地及海外知名房屋租賃管理機構,實施住房租賃積分制度,規範租賃市場,引導健康綠色的生活方式。雄安新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新區必須着力打造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創新發展示範區,堅決不搞土地財政,不走房地產主導的城市發展老路,努力探索城市開發建設運營新模式,構建新的住房保障體系。
對於地方政府而言,純粹由房地產主導的城市發展路線可以更快地釋放土地價值,在短時間內實現地區經濟和財政指標的「騰飛」,但實際上是透支了城市的發展潜力,不利於城市建設的有序發展。雄安新區作為國家發展的「千年大計」,必然不容「揠苗助長」的情况出現,探索租賃住房新模式也符合當前的市場調控方向。但也正是由於雄安新區選擇了更加健康有序的發展路線,新區內的房地產開發機會才更值得開發商所關注。
易居(中國)企業集團研究總監洪聖奇
(逢周二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