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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陳曼琪冀打造司法改革創新試點
2018年 03月 21日 09:23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本報兩會特派採訪組報道:今次兩會不少代表就大灣區司法改革,港人在大灣區工作、就業、養老提出一系列建議。其中,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建議,粵港澳大灣區成為國家進一步司法改革創新試點,在「一國兩制」框架下設立跨區域的「粵港澳大灣區法院」,讓一區三地法律有一站式專門法庭,以法律支持優化鞏固大灣區經濟、民生及各項發展,並在大灣區檢察機關設立跨區管轄範圍及辦案機制,打造「大灣區檢察專區」,服務一區三地法律(9+2)城市群建設。

陳曼琪提出,盡快設立大灣區法律指引及判例(特別是重大判案)的大數據及信息化,讓大灣區法律逐步有序發展,具有透明度,讓民眾把握審判案例及執行情況,了解、遵從及維護法律的尊嚴及權威。

在加強司法能力建設方面,提升法官水平、專業性及獨立性,為大灣區法官進行三地法律(包括大陸法及普通法)的培訓,建立大灣區法官遴選委員會,在大灣區先行先試,推進深化國家法律改革,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她建議,在司法辦案中,嚴格遵守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刑事案件採用速裁程序,認罪從寬制度等原則,大力推動大數據及以案解釋法律運用,通報典型案例,讓辦案標準更加統一和規範。當局也應設立「大灣區檢察官」,依法維護跨區居民合法權益。在涉及跨境兩地證據取存及運用方面,她建議盡快提升香港的中國委託公證人制度,將此制度寫入國家公證法,讓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專區涉及兩地的證據取存、運用、合法性及真實性更加完善,為大灣區發展依法創新,先行先試提供有力的組成部分。

至於國家司法改革方面,她建議要盡快完善法官獎勵及懲戒制度,建立推動司法人員迴避制度及紀律,要求每一位司法人員在每一個司法環節嚴格遵守迴避制度,讓陽光司法落到底,人民才能有獲得感,感到國家司法制度公開、公平、公正、公義,讓法院及檢察院與將成立的監察委員會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取得全面成功。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香港商报实习生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