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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國家安全 香港有責
2018年 04月 19日 10:58    香港商报
 

    國家安全 香港有責

    全國人大代表 顏寶鈴

    日前,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國家安全教育日上的一句話,直擊香港的痛處:「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方面,香港的制度還不完善,甚至是世界上唯一長期沒有健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地方,成了國家總體安全中一塊突出短板和風險點,也是直接影響我們香港市民安全的重大風險點。」

    落實23條立法

    王主任所言的「風險點」,對國家而言,體現在近年來少數「港獨」激進分子打所謂「學術自由」、「言論自由」的幌子,肆無忌憚地挑戰國家的主權安全;對香港而言,體現在嚴重破壞了香港的營商環境及國際形象,威脅香港的繁榮穩定、長治久安。

    過去幾年,我在孟加拉國投資經營,深刻體會到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環境對當地經濟發展的影響。孟加拉黨派眾多,政黨鬥爭不斷,工會力量強大且與政黨聯繫緊密,因政局不穩所引發的集會、罷工等活動令境外投資者卻步。對此相信港人亦有切身體會,2014年一場持續了79日的違法「佔中」活動,不僅嚴重滋擾了民眾的日常生活,更對旅遊、零售、酒店、交通、飲食等各行各業造成難以估計的經濟損失。

    近年來,面對不斷有人宣揚「港獨」,變本加厲挑戰「一國」底線,特區政府明顯缺乏法律工具可用,規管有心無力。2003年,特區政府曾嘗試推行23條立法,當時《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已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最後因部分人士強烈反對而被迫擱置,但從此「23條立法」在香港竟成為一個敏感議題,任何政治選舉,參選人對23條立法的表態均成為輿論焦點。然而,歷屆特區政府既清楚為23條立法是基本法規定的憲制責任,就應積極作為,盡快落實立法。

    最好的時機就是當下

    香港和澳門回歸時,中央充分維護「一國兩制」,給予港澳自行為國家安全立法之權利。澳門早在2009年就根據基本法23條正式立法實施了《維護國家安全法》,從此聚焦發展、政通人和。但香港回歸至今已20年,卻仍未盡到立法之責任及義務。穩定是發展的前提,在人心思治、社會聚焦發展的當下,盡快落實基本法23條立法以保障國家安全、香港穩定,已是迫在眉睫、勢在必行之舉,最好的時機就是當下。

    國家安全不僅關係民族存亡,更關乎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個國民的基本義務與責任,正如王志民主任所說,「在國家安全問題上,沒有『兩制』之分,只有『一國』之責,在香港繁榮穩定和香港同胞的根本福祉上,沒有『左』『右』之分,只有守護之責」。盡快落實基本法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及社會各界不容迴避、不得推卸的責任,是堂堂正正、無須忌諱的應盡之責。由衷希望社會各界建立正確的國家安全意識,共同為維護國家安全、香港穩定履行責任。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