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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萬港人上納稅線
2018年 05月 03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煒強報道:昨日,稅務局公布已發出260萬份2017至2018課稅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納稅人會在一兩日內收到郵寄的紙張報稅表。當中,39萬名選擇電子通知書的「稅務易」用戶,可即時在網上查閱和填交報稅表。稅務局提醒納稅人,須在6月2日或之前填妥及遞交報稅表;而經營獨資業務人士的交表限期則為3個月(即8月2日或之前)。

    稅務局指,今年《財政預算案》建議擴闊和增加薪俸稅稅階及調整邊際稅率;設立傷殘人士免稅額;增加子女基本及額外免稅額、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及額外免稅額,和提高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放寬現有限制,容許夫婦可自行決定是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法計稅;并且寬減2017至2018課稅年度的利得稅、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75%的稅款,每宗個案以30000元為上限。

    稅務局稱,待有關法例獲立法會通過后,便會在隨后發出的2017至2018課稅年度的稅單落實有關寬減措施。黃權輝局長稱,納稅人只須如常填報報稅表,無須特別就建議的寬減措施提出申請。

    本年度啟動利得稅兩級制

    黃權輝又指,利得稅兩級制會由2018至2019課稅年度起實施,法團及非法團業務首200萬元應評稅利潤的利得稅稅率將分別降至8.25%及7.5%,其后的利潤則繼續分別按法團稅率16.5%及標準稅率15%徵稅。

    他續說:「賺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資格,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獲得寬減。納稅人可在填寫2017至2018課稅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時,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個人入息課稅連同寬減后,可否減低申請人的稅款,并用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納稅人6月2日前須交報稅表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需要在6月2日或之前填妥及遞交報稅表。經營獨資業務的人士,交表限期則為3個月(即8月2日或之前)。所有經「稅務易」網上遞交報稅表的納稅人,都可以自動獲得延期1個月。

    稅務局又特別提到,納稅人在填寫報稅表時,所有金額應以港元填報,剔除角、分,填妥后要緊記簽名,否則報稅表會無效,還要準時遞交報稅表,以免觸犯有關法例。另外,香港郵政於今年1月開始調整郵費,納稅人在投寄郵件時支付足額郵資,以確保稅務文件能妥善寄到稅務局。

    港與39稅區簽避雙重課稅協定

    黃權輝亦講到稅收協定談判和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下稱「自動交換資料」)的最新發展。他說:「截至今年3月31日,香港已經與39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與另外4個國家亦已完成稅收協定談判。」

    「香港亦已與15個稅務管轄區簽訂雙邊主管當局協定,以進行自動交換資料。由於國際社會間交換稅務資料的範圍及網絡不斷擴大,香港須改變以往沿用的雙邊模式實施各項新稅務標準,并以《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多邊公約》)作為實施有關措施的基礎。《2018年稅務(修訂)條例》於今年2月2日刊憲,為《多邊公約》的適用範圍延伸至香港提供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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