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九七回歸以來,在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政府的努力下,基本法得到落實,「一國兩制」政策取得巨大成功。可是反對派對這些成績視而不見,在「逢中必反」的行動綱領下,聯合境內外反華勢力,在香港挑起一起又一起政治風波。戴耀廷等人策劃、煽動并指揮的違法「占中」行動,對香港現有法制及經濟體系造成巨大破壞。戴耀廷雖遭警方控以「串謀公眾妨擾、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罪名,仍不思悔改,還跑到台灣的論壇上公開支持「台獨」和要研究在香港實行「聯邦制」,企圖藉此挑起又一輪的「港獨」鬧劇,破壞祖國統一和民族復興大業,其用心十分惡毒。
「風雲計劃」圖謀不軌
戴耀廷還提出并積極推動所謂的「風雲計劃」,意圖借區議會選舉來為反對派爭取議席。該行動計劃要組織「泛民」為參選的「正規軍」,與「政治素人分享經驗」,對他們進行培訓,「把2019年參選打造成反專制的關鍵一戰」,以在區議會選舉中取得「政治突破」,爭取把「成功率提高到六至七成」。
戴耀廷積極籌措資金,準備在年內舉辦五期培養「新軍」力量的培訓班,并已付諸實施。戴還要辦「助選團」培訓班,「想辦法要把『政治素人』與地區的政治聯盟聯繫起來,以建立能操控區議會選舉的地區聯盟」等等。
這哪里僅僅是什麼「言論自由」,而是有着赤裸裸的行動綱領、行動計劃和行動目標。而這個行動也得到了部分「泛民」人士的默許和配合,目的是培訓所謂的「新軍」,培養、訓練反建制力量,準備在區議會的席位爭奪上大干一仗。按戴耀廷的思路,實質是為在反對派內部培養、壯大「港獨」力量而鋪路,如果行動得逞,香港又會多了一份不安定因素。
戴耀廷辯稱這「只是扮演一個『政治紅娘』」,「當一對新人因紅娘的工作而能最終結合,我想這對新人也不需為這紅娘在其他方面做的事而要承擔責任吧?」然而,善良的人們永遠不會忘記,他當年策劃并指揮的「占中」,最后導致的社會動蕩,差點毀了香港,已是歷史罪人的戴耀廷難道不該承擔法律責任?!
必須重拳打擊「港獨」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分裂國家的行為顯然是要被嚴格禁止的。雖然現在香港暫未就二十三條完成立法,但并不意味着對戴耀廷這類人的懲治無法可依,香港有「叛逆罪」和《刑事罪行條例》,依據現有的條例,足以指控「港獨」的大部分罪行,也就是說,即使沒有二十三條立法,在法理上,戴耀廷的行為也違反了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3(1)條「叛逆性質的罪行」和第9、10條的「煽動罪」,在香港二十三條尚未立法的情况下,特區政府仍有足夠的法律手段檢控「港獨」分子。
除此之外,戴耀廷之流請別忘了,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別以為基本法二十三條在香港的暫時缺失,你們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公開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我們還有《反分裂國家法》,原來適用範圍雖不包含香港,但隨着形勢變化的需要,隨時可以調整適用範圍,用以依法重拳打擊「港獨」分離主義分子。
戴耀廷迄今尚無以煽動罪入刑,完全是有法不依的結果。絕不能再放縱戴耀廷之流挑戰國家主權,破壞國家憲法,冲擊國家「三條底線」,危害中華民族復興和香港的繁榮穩定。不能再對戴耀廷姑息縱容和「仁慈」了,有關方面必須盡快予以嚴肅追究。此外,為有效遏止「港獨」勢力的蔓延,加快二十三條立法已成當務之急,特區政府和立法會應切實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的憲制責任。
戴耀廷的「港獨」本質已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讓人看清了到底是誰在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是誰在圖謀分裂國家,是誰妄圖把香港從祖國分離出去。我們必須與「港獨」、「台獨」展開堅決斗爭,以維護祖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實現國家統一和民族復興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