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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教導孩子買東西是要「付錢」
2018年 05月 21日 12:36    香港商报
 

     教導孩子買東西是要「付錢」

    我們要教導孩子「買東西要付錢」的道理,用八達通或其他電子貨幣沒有實體金錢交易,有10歲的孩子還以為買東西、享受服務,是不用付錢。所以父母最好在孩子面前付錢,或讓孩子付款、付車資,讓孩子明白。

  許多孩子都誤以為用現金買東西才算是「付錢」,用信用卡、八達通等電子貨幣付款的東西便是免費的,小孩分不清八達通和現金的概念。

  某天,媽媽和女兒一同到麵包店買麵包,一共12元,此時媽媽拿出很多「碎銀」付錢,女兒看見此情景,便認為:「麵包用了『很多』錢買,我無論如何都會吃完它!」

  誤將八達通付款當免費

  之後,兩人又到超市購物。媽媽買了很多東西,包括餅乾、糖果和其他日用品,最後用八達通付款。回家後,女兒豪氣地打開很多包餅乾、糖果,吃一半便丟在一旁,於是媽媽問女兒為何如此浪費。

  女兒的解釋令媽媽啼笑皆非:「這些餅乾、糖果都不用錢買的,所以我吃不完便算了。」媽媽:「誰說這些餅乾、糖果不用錢買?」女兒:「我只看你用一張卡『嘟』了一下就把餅乾、糖果拿走了,那不是免費嗎?」

  不知道各位家長有沒有經歷過類似的情景?小孩子是很天真的,他們不知道電子貨幣可以代替現金付款。孩子以為只有硬幣或紙幣才是錢,也不太明白電子貨幣的作用,以為用電子貨幣如八達通付款,就是免費。在他們的腦中,口袋裏面裝滿硬幣的爺爺,比用八達通「嘟」卡的媽媽有錢多了!

  使用電子貨幣定規矩

  如要孩子明白,電子貨幣也是錢,家長可給孩子一張沒有餘額的八達通,然後叫孩子用這張八達通結帳。

  他們就會明白,沒有入錢的八達通,是買不到東西的。所謂「眼見為實」,此時家長可在孩子面前拿出現金,替八達通增值,那孩子便會明白,八達通都是以現金增值,從而讓他們明白電子貨幣的用途,不再胡亂浪費用電子貨幣所買的東西。

  幾歲開始給孩子八達通?我認為孩子3歲後可擁有八達通,但父母要先向孩子聲明八達通的用途。當孩子開始需要自己乘坐交通工具上學時,父母可給他一張八達通,並表明八達通只可作付交通費用途,不可亂買東西。如不夠零用錢,可再與父母商討,這樣子女便不會胡亂用八達通購買不必要的東西了。

  兒童理財顧問 李錦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