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樓價高到離譜,供應不足已是老大難問題,港府也一直設法多管齊下「加辣」,試圖為樓市降溫。昨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就透露,運房局針對一手樓空置稅的研究已近尾聲,政府會盡快公布。是否又出辣招,引人關注。
空置稅已在本港討論多年,只是之前房屋空置率并不算高,加上考慮到一手樓和二手樓空置區別及範圍、手續复雜等因素,港府一直未實施。如今政府着手研究針對一手樓的空置稅,顯然也是注意到了一手樓空置率有不斷上升趨勢,正如陳茂波所說,去年12月底和今年3月底,興建好但未出售的一手樓單位已達到約9000個,空置數字已較大,影響到單位有效供應。就統計數據來看,其所言不虛,據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本港整體私人住宅空置率雖仍處低位3.7%,但一手樓空置卻升至9000個左右,是自2008年來最高。政府此次將空置稅的徵稅對象鎖定在一手樓上,顯然是希望通過稅務措施,有效遏制和控制發展商囤積房屋、故意售賣高價、推高樓價的不良市場現象,以此來增加市場中樓宇供應,限制樓價攀升。
當然,政府出發點是好的,在住房嚴重短缺、樓價高到「離地」情况下,如果還有發展商為賣更高價而不斷囤房,對樓市只會是有害無益。早前,特首林鄭月娥在立法會上的一番話已表明了政府態度,即「所有可用作居住的房屋都應用作居住,而非供囤積和炒賣之用,因此政府正研究向一手住宅單位徵收空置稅」。但引入空置稅對港來說是首次,且關乎樓市開發、價格和供應等,既复雜又重大,政府須思慮周全,審慎而行,結合市場實際情况,制定出相應合理且清晰的一手樓空置稅體系,避免最后落得適得其反、弄巧成拙。
首先,空置稅的徵稅範圍就是一個頗有爭議之處,徵稅想要打擊的明顯是那些發展商為了抬高售價而囤積的房屋,但實際情况或是,一個樓盤從建成到售完本就需要一定時間,不可能一開售短時間就搶完;其次,根據戶型、地理位置、周圍配套設施等差別,售賣時間長短也有差別,較差、較偏的戶型空置售賣時間更長,長時間賣不出去也有可能。所以空置稅的徵稅範圍要理清明確,到底哪些才要納稅,避免「一刀切」傷及無辜。再者,徵稅期限也須認真考量,從建成后開始多長時間算空置,從哪個時間點起計算徵稅等都須斟酌。昨就有地產界提出意見,實際空置單位或只有約3000個,因為政府統計的9000個當中有不少是等待交樓或取得滿意紙,認為政府不應以此判斷其空置交稅。另外,稅率如何定、定多高也是要仔細權衡,定太低不能達到遏制效果,定太高又會打擊發展商積極性,為了避稅而拖慢建屋落成速度,長遠或會影響供應量。且是采取統一稅率還是設置稅階,根據房屋大小和空置年限長短來劃分等都是值得商榷的。
通過開徵空置稅解房屋之困是其中一個方向,但并非核心措施,要想從根本上解決房屋問題,還是要積極拓地、興建住屋。但政府願意嘗試多種措施畢竟是好事,前提是這個稅策能定好,達到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