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王曉蕾報道:記者14日從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獲悉,為了進一步規範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容積率審查管理,規土委起草了《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容積率審查規定》(下稱《規定》),大幅增加醫療、教育、文化設施等公共利益用地的供給。
在目前城市規劃及相關標準進一步優化完善、更新領域「強區放權」等背景下,該政策結合城市發展需求開展政策創新。以實現公共利益為目的,擴大政策獎勵。《規定》強化歷史建築與歷史風貌區保護,對落實該類設施用地或對歷史風貌區實施保護的城市更新項目,提高建築面積轉移系數以及增加「外部轉移容積」。
在引導增加住房供應方面,《規定》優化測算規則。明晰混合用地各類功能測算比例,明確轉移容積和獎勵容積優先安排居住功能,從而引導增加住房供應,促進深圳職住平衡,優化城市功能結構。
《規定》同時明確容積概念,進一步細化獎勵情形,完善舊村、密度分區未覆蓋地區的測算規則,明確城市更新項目規劃容積調整適用的條件及審批程序等,實現管理規則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