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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當小米遇上冷風
2018年 06月 25日 07:31    香港商报
 

     小米即將成為香港首家「同股不同權」上市公司,由6月25日起招股,7月9日上市。

    港交所(388)為拓寬香港上市制度而新訂的上市規則條文於今年4月30日生效。新訂上市規則(i)容許未能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且市值不低於15億港元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ii)容許擁有不同投票架構公司上市;及(iii)為尋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華及國際公司設立新的第二上市渠道。

    「同股不同權」就是股份擁有不等值的投票權。持有較高投票權比例股份的股東,一般都是公司的創辨人、早年加入公司的合夥人、主要策略性投資者或公司高層。

    科技公司講求創意和遠見,這些公司由能夠提供創意和遠見的人物來掌控,似乎合情合理。在本港,「同股不同權」公司創辦人所持有的股份類別,投票權最多可以相當於普通股的10倍。創辦人理論上只需要持有9.1%具不同投票權的股份,就可以得到公司過半數投票權。

    料首周股價表現亮麗

    《上市規則》有就「同股不同權」制度設定一些保障股東權益的措施,用以制衡創辦人的權力,當中包括一些重要議案,例如委任和罷免獨立非執行董事,需要用一股一票方式議決,加強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角色。

    小米生意模式不錯,形成小米生態圈,推出不少手機周邊產品,產品有大黏性。新股表現會受公司質素及市場胃納等影響,不過,小米是首隻「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預計首星期股價都有亮麗表現。

    福金融集團市場及研究部總監 李慧芬

    (逢周一刊出)

 
(來源: 香港商報) 編輯: 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