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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林鄭稱「樓是用來住不是用來炒」 港府六招優化置業階梯
2018年 06月 30日 09:42    香港商报
 

    林鄭稱「樓是用來住不是用來炒」 港府六招優化置業階梯

    【香港商報訊】記者曾浩榮、鄺偉軒報道:新屆政府上任一周年之際,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主持房屋新措施發布會,一舉推出6項新政策,包括修訂資助出售房屋定價政策、推出「港人首次置業」先導項目、成立專責小組協助推行過渡性房屋等優化置業階梯措施。新猷下,居屋折扣由目前市價約70%明顯下跌,假設2018年居屋便使用新機制,售價將降至評估市價的52%。(尚有相關報道刊A2版)

    樓市新政欲達三大目標

    6項新措施包括:調整資助出售房屋定價機制(與市價脫恥)、邀請市建局馬頭圍道項目改為「港人首次置業」先導項目(料最快12月預售)、改撥地建公營房屋(9幅地,涉逾萬伙)、成立小組協助研究過渡性房屋、向空置一手私人住宅徵收額外差餉(金額為應課租值差餉200%),及修改樓花同意方案(阻止發展商用擠牙膏方式賣樓)。

    「有關措施旨在達到3個目標,包括令資助出售單位更可負擔、增加資助房屋單位供應并加強支援過渡性房屋供應,以及鼓勵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盡早推出市場。」林鄭月娥如此解釋新猷的目標。而前兩個目標有關措施,於林鄭談話比例明顯較多。她亦多次提及「資助出售房屋」這個名稱,稱是想大家明白在新置業階梯下,資助房屋已分為「出售」及「出租」兩大類。

    資助出售房屋包括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居屋、及港人首次置業計劃〈首置〉)。林鄭指,將透過修改居者有其屋(居屋)定價機制下的負擔能力測試,有關測試將與居屋入息限額脫恥,以移除與市價的非直接關系。未來進行負擔能力測試時,將采用非業主住戶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扣除強積金供款,現時約39500元)作參考點,取代白表家庭申請者的入息限額(扣除強積金供款,現時為57000元)。同時,會確保可負擔的單位數量由50%增加至最少75%。

    轉售限制將更嚴遏炒樓

    綠置居定價機制方面,林鄭稱,綠置居定價是比居屋便宜,因此折扣率會維持比前一期居屋出售計劃的折扣率多10%。至於首置計劃,折扣率料前一期居屋出售計劃的折扣率少10%至20%。她又指,由於「樓是用來住不是用來炒」,資助出售房屋會研究推出更嚴格的轉售限制,當中首置計劃會最為嚴格。

    就首置計劃,林鄭公布,為盡早測試「首置」概念,邀請市建局將位於馬頭圍道的唯一一個非合作發展重建項目改為「首置」先導項目。她笑言「世事好巧合」,有關重建項目是她任發展局局長時拍板要獨自發展,目前就可成為她提出的「首置」計劃的首個項目。

    此外,林鄭於發布會開始時便強調,今次選擇在7月1日前推出措施,沒有任何政治考慮,只要措施準備好就會推出,不用一定要特別日子。「我認同措施或不能壓制樓價及增供應的說法,事實上,政府亦沒有措施要打壓樓價,但不代表手上沒有招,只是稍后時間再處理。」

    林鄭又指,希望措施推出后,市場可集中精力參與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公眾諮詢。被問及目前抽中資助出售房屋的機會十分低,林鄭稱,要以土地供應增加解決,而有關供應的措施待稍后時間再議。稍后時間相信是10月份施政報告公布時。

    林鄭新政能解「上車難」

    中大商學院助理院長李兆波接受本報訪問時稱,昔日樓價狂飆,一般置業者根本「連入門級的樓也買不到」,是次林鄭提出修改出售房屋的定價政策、變相降低售價的做法,可將年輕一代的購買力由私人市場轉移至政府資助房屋市場。他指,是次林鄭新政可讓收入較低人士負擔置業,解決當前「上車難」問題。

    中大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稱,政府是次讓居屋定價與市價脫恥,只是將「獎金」增大,惟未有觸及「中獎」的數量,始終未有解決港人的居住問題。他認為,若要解決居屋「中獎」難度過高問題,可嘗試仿效公屋引入「輪候冊」的制度,好讓購買者可知悉何時可以「上車」置業。

    大和資本中國及香港地產主管簡國裕稱,林鄭一系列新房策,未必會為樓市帶來即時反應。對於林鄭提出改撥私營房屋用地作發展公營房屋,會否導致長遠私樓供應減少,他認為須視乎未來新市鎮會否增加私樓供地而定,「林鄭一系列新政,尚未達到放弃私樓主導香港樓市的階段」。

    港府樓市新六招

    三大目標

    令資助出售房屋更可負擔

    增加資助房屋供應并加強支援過渡性房屋計劃

    促使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盡早推出市場

    六項措施

    (1)修訂資助出售房屋定價政策,新居屋或由打7折降至52折(參考)。

    (2)邀請市建局將馬頭圍道項目改作「港人首次置業」先導項目,料最快10月預售;

    (3)改撥(9幅)私營房屋用地以發展公營房屋,涉約1.06萬伙;

    (4)成立專責小組,協助民間主導和推行過渡性房屋計劃;透過為協助使用空置政府土地作非牟利用途預留的10億元、《關愛基金》等資助基本工程費用。

    (5) 向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徵收「額外差餉」,為應課差餉租值200%,大約相等於樓價的5%。

    (6) 修改「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以改善銷售手法,防止出現「擠牙膏」情况。

    

 
(來源: 香港商報) 編輯: 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