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港大及基層團體昨公布一項調查顯示,逾九成劏房戶遭濫收水電費;而無租約的劏房戶水電費,更較其他劏房戶高,有劏房居民對此感到氣憤。負責調查的團體同時提出一系列改善建議。
人均每月需多付29.7元
港大科斯產權研究中心及關注基層住屋聯盟於去年11月至今年6月,訪問171個來自油尖旺、深水桋、九龍城等地區的劏房戶。結果顯示,超過90%受訪住戶向業主繳交的水電費較正常水平高。會上有劏房戶指出,水電表均由業主安裝,曾以減少煮食和不開空調作測試,但業主收取的水電費仍與之前相若,懷疑遭濫收費用,對此感到氣憤。
另外,調查又發現68.5%住戶租約沒有加蓋印花,22.5%住戶沒有簽署書面租約,租住權保障較薄弱,因此在執行權利或追討濫收費用時,法庭或不受理。是次調查探討電費濫收金額與租住權保障之間的關系,結果肯定了沒有書面租約的住戶所負擔的「人均電費濫收金額」高於有書面租約的,人均每月需多付29.7元,平均每住戶多付74.4元,這或與他們行使租住權利的難度較高有關。
有關團體建議政府運用關愛基金,向劏房戶直接發放夏季能源津貼,及為租孅安裝獨立水電表,同時主動跟進濫收水電費問題;政府另應推廣適用於劏房戶的平等標準租約。
根據統計處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數字顯示,全港現時有約21萬人居住於9.3萬個劏房內,每個屋宇單位平均被分間成3.4間劏房,而平均每間劏房有2.3人居住。當中以油尖旺、深水埗和九龍城的劏房數量最多,約有5.3萬間,占全港整體約57%;對比2015年公布的8.8萬戶,劏房數字有上升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