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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重大變革
2018年 07月 10日 09:24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8日晚間披露,財政部負責人昨日在官網以答記者問形式對這份《意見》做出解讀,有消息指,財政部還將連續組織專家進行全方位解讀。

  建立健全「四樑八柱」

  財政部官網文章指,出台《意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目前國有金融資本管理依然存在管理職責分散、權責不明、授權不清、布局不優,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設不到位等問題和矛盾,同時,一些國有金融機構黨的建設弱化,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律地位還不明確。

  《意見》提出的主要目標是,建立健全國有資本管理的「四樑八柱」,理順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增強國有機構活力與控制力,更好地實現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務。一是法律法規更加健全。制定出台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法律法規,明晰出資人的法律地位和職責邊界。二是資本布局更加合理。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切實提高國有金融資本配置效率,做到有進有退,有效發揮國有金融資本在金融領域的主導作用。三是資本管理更加完善。規範委託代理關係,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方式,強化資本管理手段,提高管理的科學性、有效性。四是黨的建設更加強化。強化黨對國有金融企業的領導,鞏固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發揮黨組織的領導作用。

  財政部職責更加明確

  自媒體公眾號「梁子筆記」昨日分析稱,《意見》中的權責明確意味?中證監、銀保監會、人行等部委下面的非監管職能企業管理權限,以後都要移交了。首當其衝的莫過於華融、長城、信達、東方等四大AMC。這四家銀保監會管理的企業,目前已經成長為綜合性金融機構。

  《意見》中,財政部門作為出資人的權利得到進一步強化。在國家層面,目前國有金融資本統一管理工作由財政部金融司承擔,部分出資人職責委託中央匯金公司履行。但是,在參與重大決策方面,無論是正廳級的金融司,或者中央匯金公司,能否對工農中建等相當於副部級的金融央企,進行實質上的統一管理,還有待實踐的考驗。

  《意見》指出,上級黨組織和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按照管理權限,加強對國有金融機構領導人員的管理,根據不同機構類別和層級,實行不同的選人用人方式。文章分析稱,原來屬於「一行兩會」的人事任免權,即將移交給中組部,或者財政部。

  對此,財政部負責人就《意見》的有關情況答記者問時表示,近年來,財政部以「管資本」為主,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比較系統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系。但從法律地位和權責匹配看,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缺少明確授權,管理權責邊界不清晰,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能的有效發揮。此次國務院授權財政部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有利於壓實部門管理責任,明晰委託代理關係,完善授權管理體制,更好地管好用好國有金融管資本。 

 
(來源: 香港商报网) 編輯: 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