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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許超凡被強制遣返
2018年 07月 12日 00:00    香港商报
 

    中行開平案中美司法合作寫下多個第一

    主犯許超凡被強制遣返

    【香港商報訊】據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昨天消息,外逃美國17年之久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超凡當日被強制遣返中國。許超凡是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原行長,涉嫌勾結同僚貪污挪用中國銀行資金4.85億美元,該案被稱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銀行貪污案。目前,20多億元(人民幣,下同)涉案贓款已被追回。

    三案犯外逃后被捕獲刑

    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將全國1040處電腦中心統一成一套系統,發現賬目4.83億美元虧空,經過追查,確認虧空發生地為廣東開平,中行隨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這時,中行開平支行的前后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突然失踪,是為震驚中國的「中國銀行開平案」。

    外逃的3人中,許超凡被認為是該案首犯,他長期沉迷於賭博。1993年起,許超凡以代客買賣的形式進行外匯交易,大肆貪污挪用銀行資金,結果虧損1億多美元。之后,許超凡與手下的副行長余振東、下屬公司經理許國俊聯手,先后從銀行賬戶中拆借大量資金,以貸款名義轉出并轉至潭江實業公司等名下。10年間,4.83億美元資金被轉移到海外。2001年10月13日,3人通過香港潜逃至美國后隱姓埋名,但還是先后被捕,并在美受審。

    2004年,余振東在美獲刑后自願回國,并被中國法院判處12年有期徒刑;2015年9月,許超凡的妻子鄺婉芳也被美國強制遣返。而就在今年6月22日,距離中央追逃辦公布50名外逃人員有關線索僅16天,「百名紅通人員」賴明敏主動回國投案自首。此人也是中行開平案的涉案人,2001年案發后,作為開平支行的上一級分行領導,賴明敏自知涉案,潜逃至澳大利亞。

    截至目前,辦案單位和中國銀行已從境內外追回該案涉案贓款20多億元,最大限度挽回了損失。隨着余振東、鄺婉芳、賴明敏、許超凡相繼回國,這起震驚全國的金融失竊大案始作俑者之中,僅剩許國俊一人尚未歸案。2009年,許國俊被美國法院以洗錢和共謀轉移贓款等罪名判處22年有期徒刑。

    JLG反腐工作組起積極作用

    許超凡是國家監委成立后第一個被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是中美反腐敗執法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中國在發達國家實現异地追訴、异地服刑后強制遣返重要職務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新京報援引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主任黃風介紹說,尽管當時許超凡已經取得美國綠卡,且中美之間無引渡條例,但中國有關部門依然積極協調辦案,「當時采取了异地追訴的辦法,向美國執法機關提供他的犯罪罪行和證據」,包括洗錢、從金融機構竊取資金等都觸犯了美國法律。异地追訴也會令其合法身份被吊銷。

    該案也實現了中美執法司法合作的多個「第一」,包括第一次依據中美刑事司法協助協定開展合作、第一次組織中方證人通過遠端視頻向美國法院作證等,開創了中美刑事司法協助的新模式。

    早在2005年6月,中美雙方就在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框架內設立了反腐敗工作組。JLG成立后,針對重點個案,雙方指定專人,依據各自法律展開聯合調查。并定期會晤,成立了配套的工作組聯絡人機制、重點案件聯繫人機制以及執法部門月度會晤機制,確保案件信息溝通及時、順暢。

    在中美方共同努力下,潜逃美國的王國強、黃玉榮、楊秀珠先后回國投案自首;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國;外逃犯罪嫌疑人喬建軍及其前妻也被美國司法部門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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