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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證券違規銷售遭證監罰960萬
2018年 07月 20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姚一鶴報道:證監會昨公布,因匯豐金融證券(亞洲)(簡稱豐證券亞洲)的債券銷售手法出現系統性缺失,對其作出譴責并罰款960萬元。

    證監會發現,匯豐證券亞洲在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間,就根據《主板上市規則》執行了378項交易,其中153項交易涉及向客戶作出建議或招攬行為。在此之前,匯豐證券亞洲并無就個別債券進行妥善而充分的產品盡職審查,亦沒有設立有效的系統,以評估其客戶的風險狀况;沒有向其銷售人員提供充分的產品資料,以確保他們充分了解產品特點和所涉及的風險;以及無就向其客戶提供的投資意見或建議備存妥善的文件紀錄。

    證監會在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證監會認為有必要向市場傳達強烈阻嚇信息,防止再有類似的失當行為;匯豐證券亞洲已采取補救措施,加強其合適性框架;而且無證據顯示有任何客戶就豐證券亞洲的銷售手法作出投訴或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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