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公布銀行理財6大變化
降低門檻 打破剛兌
【香港商報訊】市場期待已久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20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降低投資門檻、打破剛兌、規範投資非標、消除多層巢狀等一系列要求,將給銀行理財業務帶來深刻變化,有利於行業規範轉型,實現可持續發展。
作為資管新規的實施細則,銀保監會稱此舉有利於消除市場不確定性,穩定市場預期,推動銀行理財業務規範轉型。
投資門檻降至1萬元
作為一項重要調整,辦法將單隻公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人民幣降至1萬元。單隻私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
專家表示,投資者門檻降低,意味?銀行理財的客戶範圍擴大,有利於增強資金募集能力,做大行業規模。
打破剛兌 管理淨值
與資管新規的要求保持一致,辦法要求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時不得宣傳或承諾保本保收益。這意味?打破剛兌在銀行理財領域將成為現實。
辦法要求銀行理財產品實現淨值化管理,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資資產,允許符合條件的封閉式理財產品採用攤餘成本計量,通過淨值波動及時反映產品的收益和風險,讓投資者在清楚知曉風險的基礎上自擔風險。
打破剛兌,淨值化管理的原則在資管新規中已經明確,一些銀行已經開始對產品進行調整,投資者對此也要有心理準備,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
規範投資非標
非標資產透明度較低、流動性較弱,有的還投向了限制性領域。資管新規對投資非標進行了嚴格規範。辦法中,期限匹配、限額管理的原則得以延續,表明監管部門嚴格規範非標投資的態度。
辦法規定,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資產的終止日不得晚於封閉式理財產品的到期日或開放式理財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應當為封閉式理財產品,且需要期限匹配。
在限額管理方面,辦法要求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餘額,不得超過理財產品淨資產的35%或銀行總資產的4%;投資單一機構及其關聯企業的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餘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淨額的10%。
據了解,目前20多萬億元的銀行理財產品中,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佔比為15%左右。
消除多層巢狀
針對部分銀行通過購買資管產品,形成層層巢狀,難以及時、準確掌握底層資產情況等問題,辦法要求理財產品不得投資本行或他行發行的理財產品;理財產品所投資的資管產品不得再巢狀投資其他資管產品。專家表示,這有助於縮短融資鏈條,防止資金空轉,增強理財資金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規範現有保本理財
目前,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主要有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兩大類。在打破剛兌的要求下,現有保本型理財產品該如何管理?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本型理財產品按照是否掛鉤衍生產品,可以分為結構性理財產品和非結構性理財產品,應分別按照結構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進行管理。
該負責人表示,結構性存款在國際上普遍存在,在法律關係、業務實質、管理模式、會計處理、風險隔離等方面,與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存在本質差異,要納入銀行表內核算、計提資本和撥備等。
過渡期至2020年底
就過渡期設置而言,管理辦法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直到2020年12月31日。銀保監會強調,過渡期內銀行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未到期資產,但應控制存量理財產品整體規模;過渡期結束後,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違反規定的理財產品。
銀保監上半年罰沒14.3億
【又訊】中國銀保監會20日表示,為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2018年以來保持強監管嚴問責態勢,上半年共處罰銀行業金融機構798家、罰沒14.3億元,取消175人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銀行業從業及高管任職資格。
銀保監會表示,下半年將穩步推進整治市場亂象,引導銀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在保持國民經濟平穩運行的基礎上精準「拆彈」,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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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細化金融資管過渡期監管
【香港商報訊】針對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監管持續收緊並不斷細化。一行兩會昨發通知,進一步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
根據官方統計,中國金融資管市場規模已超過100萬億元人民幣,但由於同類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不一致,存在部分業務發展不規範、監管套利、產品多層巢狀、剛性兌付、規避金融監管和宏觀調控等問題。
此前,人行等部門曾於4月27日發布實施《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這被視為中國官方規範資產管理市場秩序、防範金融風險的一記重拳。不過,由於上述指導意見對過渡期內的一些具體操作性問題並未明確,人行等部委於7月20日公布進一步通知。
新的規定有三方面主要內容:一是進一步明確公募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範圍;二是進一步明晰過渡期內相關產品的估值方法;三是進一步明確過渡期的宏觀審慎政策安排。
新規明確,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但應當符合關於非標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規定。
同時,為給予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和培育投資者一定時間,通知進一步明確,過渡期內,金融機構可以適當發行一部分老產品投資一些新資產,但這些新資產應當優先滿足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續建項目以及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同時強調,老產品的整體規模必須控制在指導意見發布前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之內,所投資新資產的到期日不得晚於2020年底。
中證監資管新規略放寬
【又訊】日前,中國證監會就《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證監發言人介紹,近年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發展較快。證監會發言人表示,《資管業務新規》多數為2016年以來證監會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監管,針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出台的政策,具有較高的政策延續性,且部分指標在對標《指導意見》後,較現行監管規定略有放寬。總體看,有利於實現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存量資管業務平穩過渡,進一步提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的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水平,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系統性風險。起草過程中,始終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一是統一監管規則,促進公平競爭;二是立足有效整合,堅持問題導向;三是細化指標流程,提高可操作性;四是增加規則彈性,確保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