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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后又反口 青年強奸等7罪罪成
2018年 07月 25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無業青年前年透過Facebook藉詞誘騙兩名素未謀面的年輕女網友到其屯門龍門居寓所后,涉嫌向對方箍頸綁手及強奸,其中一名女事主更疑遭禁錮4天。被告原否認8項控罪受審,但上周五突然選擇承認其中7項控罪,并押后至昨日由控方讀出案情,惟辯方昨又稱,被告決定否認所有控罪及案情;法官直斥被告:「這不是游戲,這是法庭!」認為被告否認其行為實屬荒謬,拒絕其申請及維持認罪答辯。被告昨於高院被裁定7項控罪罪成,案件將押后至下月20日作求情。

    官斥:這不是游戲

    28歲被告張子康早前否認猥褻侵犯、非法禁錮、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強奸及搶劫共8罪,并於上周五案件審訊期間,突然表示願意認罪,在陪審團面前承認7罪,僅否認1項搶劫罪,該搶劫罪會存檔法庭。

    被告昨早一度坐在證人台即稱:「一開始律師同我講會有25%扣刑,開審后就得20%,認罪之后知道原來没20%,我覺得律師誤導我囉,講完。」他又說,之前不知道若他認罪后,便不能再就定罪上訴,遂他申請推翻日前答辯及否認案情。

    法官張慧玲直指此舉對被告并無好處:「你已作出決定,沒有人迫你,你已經采取了不常見的步驟。」又稱:「這是荒謬去說你什麼都沒有做!你難以逃脫!」

    張官休庭后,指事主Y已作供提及她被引誘到被告家中及遭勒頸等,又直言不會接受他「模棱兩可的答辯(equivocal plea)」,最終拒絕其申請。

    控方於庭上透露,被告有多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及非禮等案底,張官下令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報告,并須檢視被告的重犯機會,另要求索取兩名事主的創傷報告,案件將押后至下月聽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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