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據長春市公安局長春新區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7月29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9條規定,長春新區公安分局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7月23日以來,經長春市公安機關開展偵辦工作,基本查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涉嫌違法犯罪事實。目前,案件審理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