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提案加強科企監管
【香港商報訊】除股價遭遇拋售潮,美國科技巨頭們還將面臨更大壓力。據美媒報道,美國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副主席沃納辦公室,近日提議進一步加強科技公司監管力度,他們拿出了一份足足包含20種監管選項的提案。
綜合CNBC、Axios報道,沃納辦公室的這份科技公司監管提案(內容見表)旨在保護消費者,防止虛假信息的傳播。
在加強科技公司監管方面,儘管沃納只是少數派,但他在白宮卻有一個盟友:負責美國國家電信與信息署的商務部高級官員雷德爾。雷德爾上周公開講話稱,華府正就數據隱私原則作出決定。
一些美國國會議員們近期紛紛表示,他們十分擔心科技公司有關用戶隱私和虛假信息方面的問題。一旦上述提案中的任何提議被採納並推廣執行,將是長期監管趨勢中的一個短期嘗試。隨着中期選舉越來越近,這方面的監管預計將只緊不鬆,以籠絡選民。
沃納提案部分內容
GDPR(通用數據保護條例)
要求科技公司必須取得個人用戶的同意才能使用其相關數據,必須在數據洩露之後72小時內給到用戶通知,允許人們訪問他們的個人數據。GDPR已在歐盟成為一項新的法律。
明確法律責任
要求將在線服務提供商標註為「信息受託人」,範圍幾乎涵蓋所有社交媒體和電訊巨頭。要求這些科技公司更大程度地保護客戶數據,保證不為自己或第三方利益而利用客戶數據。
要求科技公司對侵權法律法規負責,包括以發布新聞消息的形式進行誹謗、干預他人隱私。
標註機器人帳戶
提案提出針對科技公司標註機器人帳戶的新規則。按現有狀況,機器人帳戶並未與人類用戶帳戶在標籤上有明顯區分,隨AI技術日趨成熟,人們越來越難以將二者區分開來。
要求科技公司識別虛假帳戶並能夠追蹤個人發布消息的初始來源。
擴大監管範圍
建議增強政府在應對網絡攻擊,以及回應制裁和其他懲罰性措施時的能力,並提出授權聯邦貿易委員會制定規則的權力,增加其開支預算。
重视媒介素質教育
建議培養學生的公眾問題主動性,讓國民從小就接受網絡媒介素質教育,對其網絡權利和義務擁有清晰認知。不過,該計劃將需要聯邦政府提供相關資金並制定教育標準,再將管理權劃給各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