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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聲明圖提早攞MPF 1男囚8周2人判社服
2018年 08月 03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強積金信託公司成員作虛假聲明,訛稱永久離港以提早領取強積金(MPF)案,昨日再有3名被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其中一名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指他無悔意、回避責任,裁判官王證瑜以控罪嚴重并且是有計劃犯案為由,判被告即時監禁8星期,是近期8宗同類案件中判刑最重的一宗;其餘兩名被告分別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3名被告分別是潘有誠(59歲)、陳俊榮(38歲)及邱兆鴻(30歲)。陳與邱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及一致,王官因此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被告隱瞞賭博無悔意判入獄

    感化主任在報告中指出,潘有誠不但沒有披露自己的賭博問題,又無意尋求專業輔導解決,亦沒有任何更生計劃。報告認為他對自己不誠實行為沒有悔意、反省有限;潘在警誡下曾承認連同代理人有計劃地犯案,因此報告不建議社會服務令,王官考慮后最終判被告即時入獄。

    廉署於上月落案起訴共9名強積金受託人的成員,包括昨日3名被告已有8名被判刑,除潘有誠外其餘人士均被判60至180小時不等的社會服務令。另外,尚有一名被告雷耀斌(36歲)將於本月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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