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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教師質疑提早返校失當
2018年 08月 07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何加祺報道: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昨表示,收到約25名新入職老師查詢,指合約未生效就要回校工作,未受合約及勞工保險保障,亦沒有薪金,期間如發生意外,便沒有追索權。他們又指,現時津貼學校的教師合約,由9月1日開始至翌年8月31日,但不少學校會要求教師提早在開學前1個月回校做準備工作,而部分新入職教師的合約尚未生效,未必有足夠勞工保障。他們建議教育局增加資源,又或者學校自行調配,讓提早回校工作的新入職教師可獲薪酬。

    指合約未生效乏勞工保險

    新學年即將開始,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收到約25名新入職老師查詢,表示學校要求於8月中回校工作,但他們的合約尚未生效,故未受合約及勞工保險保障,亦沒有薪金,期間如發生意外,便沒有追索權。工會會長余綺華表示,現時津貼學校的教師合約,由9月1日開始至翌年8月31日,但不少學校會要求教師提早在開學前1個月回校做準備工作,而部分新入職教師的合約未生效,未必有足夠勞工保障。

    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指,教師出現在學校前,應了解自己的身份是否户員,若屬實,就有薪金,亦受到學校的勞工保險保障;若不是,便是訪問,就是無薪,就只能受到第三者保險保障。他又指,老師在合約前回校出席會議,以增加對學校的了解,約1至2天是可接受,但如有學校要求回校工作多於3天,要入課室教學,甚至帶隊,便應算是工作,教師應向勞工或教育局反映情况。

    有老師備課兩周未獲聘約

    他們建議,教育局增加資源,又或者學校自行調配,讓提早回校工作的新入職教師可獲薪酬。又建議校方可為新入職的老師購買一份臨時意外保險,至於承保額多少,則由校方及教師互相協商訂立,而意外保險的賠償方法是按投保額賠償。

    有投訴的老師李先生表示,去年暑假獲校方口頭聘用但未簽約,之后要回校開會及備課約2星期,但到了8月底校方卻指他不合適而不跟他簽約,并要求他簽「放弃聘任信」。由於他未有簽約,故教育局及勞工處都不受理,至今仍未能追討到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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