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打好治污攻堅戰
深出台海洋環保規劃
【香港商報訊】記者王曉蕾報道:《深圳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劃》8日正式出台,該《規劃》在現狀評估的基礎上,全面分析未來深圳經濟、社會、生態發展趨勢以及區域海洋環境發展的總體形勢,結合經濟產業、社會人口等多重需求,提出到2020年,重點打好治污攻堅戰;到2035年,在國家要求的「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基礎上,率先實現生態文明制度的全面落實;到本世紀中葉,最終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良好局面。
過去30多年,海洋為深圳的快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食物供給、空間支持、對外交通、休镕娛樂等服務支撐,但另一方面,城市規模擴張也給海洋生態環境造成了不容忽視的影響。目前,陸域入海污染物約占總量的95%;西部海域長期處於劣四類海水水質標準;珊瑚礁、紅樹林等珍貴海洋生態資源亟待保護與修復;海洋生態環境風險劇增,海洋監測預警能力尚待提升,陸海聯防聯動響應機制尚未建立。
2035年新增紅樹林總面積140公頃
結合國際經驗和深圳實際,該《規劃》確定了海洋環境質量、入海污染物控制、海洋生態保護與管理能力建設四個方面17項量化指標,作為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考量因素。為了強調規劃的嚴肅性和法定性,區分了約束性指標和指導性指標,約束性指標將納入政府考核要求,指導性指標將作為規劃實施評估的依據。
在海岸線保護與生態修復方面,《規劃》提出,保障100.4公里原生自然岸線長度不減少,修復有條件的人工岸線為兼具公共服務功能和部分生態功能的岸線,重點包括金水灣頂東側岸段、楊梅坑村東側岸段、西涌西側岸段、上洞海岸東側岸段、深圳灣公園濱海休镕帶、前海灣濱海休镕帶、寶安西灣公園、大空港岸段等八大岸線,總長16.5公里。
在紅樹林保護方面,《規劃》提出,至2020年,恢復提升與生態種植紅樹林新增總面積85公頃;至2035年,恢復提升與生態種植紅樹林新增總面積140公頃。
目前,深圳向海發展趨勢明顯,但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形勢嚴峻,已經一定程度上成為城市發展的限制性因素。此次《規劃》的出台,將有效提升海洋環境質量,促進對現有紅樹林、珊瑚礁等稀缺的海洋生態資源的保護與管理,同時倒逼陸域污染減排,推動陸域空間的開發利用方式轉變,為城市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是深圳深入實踐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