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一名32歲女補習老師因不滿10歲小學生欠交功課及默書不及格,於去年5月2日在長沙灣東京街的補習學校,在其他學生面前以10招虐打該名小學生,包括用膠棒打后腦、拳打臉頰、扯耳珠、以厚書本打頭、按頭撞桌、髒毛巾抹頭、膝頂背、腳踩胸、踹跌男童倒地、清潔劑噴頭。期間向學生聲稱「我系黐線濐,你知唔知?」更在其他學生面前說,「你(受害男童)系一個示範品,邊個唔乖就系甘濓下場。」并着該學生不要將事件告訴任何人包括家長,及后事件被學生父母發現,補習老師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罪,被告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梁文亮裁判官將案件押至今日再審,以聽取雙方證人口供。
因男童欠交功課默書不及格
就控方提供於去年5月17日錄影的片段,可知現年11歲就讀小六的事主X,由小三開始每天放學后,大約4時便於補習學校做功課及溫書至晚上8時。在影片中,事主X指於2017年5月2日,事主X放學后由母親從校車接送至補習學校,大約4時左右,X的父親在電話中告知周姓被告「X欠交功課及默書不及格」,X稱周通話結束后,重复講了3次「欠交功課」,并一邊打一邊講,補習老師以一連串動作虐打其接近2小時,包括以資料夾的膠帶責打X的后腦、以手拳打X左臉、將X的頭撞向齘面5至6次、以厚書打頭、向X的頭部噴清潔劑并以髒布擦頭、以腳踢X以致其跌倒在地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