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就朝鮮男子金正男2017年2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遇刺身亡一案,馬國高等法院昨天開庭審理,裁定兩名女被告段氏香及茜蒂艾莎表面罪名成立,仍將拘留。兩人接下來必須出庭自辯。
涉案的2名女子——28歲越南籍的段氏香和25歲印尼籍茜蒂艾莎,昨天早上穿著防彈衣,由荷槍實彈的警員押解出庭。法官用了兩小時宣讀判詞,最后裁定兩人表罪成立。根據法庭程序,被判表罪成立后,法官將指示被告出庭自辯。
2名女被告在去年3月1日被控謀殺,但一直不認罪,堅稱以為自己將參演「惡作劇影片」,對手上的毒劑全不知情。案件從去年10月2日開審。
2017年2月13日,一名朝鮮籍男子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尋求醫療救助,隨后在送往醫院途中身亡。馬國警方稱,死者面部和眼部均含有VX神經性毒劑。馬國警察總長之后確認,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遇襲身亡的朝鮮籍男子為金正恩同父异母兄長金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