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近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應落實用戶實名制度,加強網絡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單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內容監看、審查制度和違法有害內容處置措施。通知還強調,應用商店不得為列入有關部門黑名單中的網絡直播App提供分發服務。
同時,部署各地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網絡直播服務許可、備案管理,強化網絡直播服務基礎管理,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大力開展存量違規網絡直播服務清理工作。
通知還要求,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應按照許可範圍開展業務,不得利用直播服務製作、複製、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應按照要求建立內容審核、信息過濾、投訴舉報處理等相關制度,建立7×24小時應急響應機制,加強技術管控手段建設,按照要求處置網絡直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記錄直播服務使用者發布內容和日誌信息並保存一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