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合和實業(054)全年公司股東應佔集團之核心溢利按年減少4%至12.85億元。全年未計及已落成投資物業之公平值收益之股東應佔溢利,按年大增380%至64.05億元。溢利增長主要由於合和公路基建出售事項,該出售事項已於2018年4月完成,產生除稅後之出售淨收益約51億元。集團派第二次中期息每股88仙,並從今年起以代替末期息。
集團期內投資物業與酒店及餐飲業務的溢利增長6.1%至9.17億元,同時由於合和公路基建出售事項所得款項,使現金結餘增加,庫務收入亦增長46.6%至1.1億元。集團之收入由去年65.9億元下跌至56.02億元。投資物業、酒店及餐飲與庫務收入增長5.9%至17.1億元。然而,合和公路基建出售事項所導致收費公路盈利貢獻減少,合和新城項目之物業銷售確認減少、及河源電廠分佔溢利減少所抵銷。
集團表示,直至合和中心二期開業之前,目標將按全年計核心溢利90%至100%用作派發股息。另外,在刊發截至6月底止全年業績後,財政年度結算日將由6月30日改為3月31日。